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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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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巩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综执〔2018〕53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局执法队伍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圆满完成省市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2018年为执法行为规范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力争实现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三个“零发生,即: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信访举报事件零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零发生和严重暴力抗法事件零发生。

2019年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年。全面加强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力争实现“五个百分百、一个零发生,即:职权范围的案件立案率达到100%,移送案件、投诉案件立案率达到100%,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正确率达到100%,被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零发生。

2020年为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在全社会树立起忠诚亲民、人民满意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力争实现“两个百分百,两个零发生,即:议提案代表委员答复满意率达到100%,信访积案销案率达到100%,赴省进京上访事件零发生,重大负面舆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工作开展,局成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大才

副组长:叶晓明、虞林红、蔡才平

陈崇华、吴群超、孙  忠

成  员:叶本阔、王巧巧、虞  徽、沈自强

王雪明、陈  国、高鸿潭、吴  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叶本阔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为履行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常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激发工作热情。总结提炼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核心价值观,培植以人民为中心执法为民的价值理念,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旗帜作用,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化开展“亮身份、做承偌、当标杆、树形象”行动。严格要求全体基层党员时刻将党徽佩戴于胸前,牢记自己党员身份,推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积极主动作为、展示先锋形象,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着力打造“红色品牌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主动与街道、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开展共建活动,结对帮扶党建工作薄弱的支部和困难群众,形成台州执“红云效应。发动群众做工作,围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重难点工作组织攻坚,打造红色物业、红色志愿者等,发挥各条战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履新职、立新功为主题,开展队伍能力大提升行动,确保各项新划转职能得到依法全面履职。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依托机关周一学习夜、支部日常学习会及培训基地,加强政治政策、法律法规等理论武装围绕物业、燃气等行业组织业务培训,加强队容队纪、队伍军事训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年分批组织全局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式的岗位业务培训,组织新招录公务员新任职领导班子成员、中队长参加市局培训,激发党员干部活力,引领队伍绝对忠诚、干净干事。

二是深化岗位练兵。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比武活动;建立健全综合题库,组织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网上考试,适时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注重依法办案,开展案件评查,十佳执法案卷评选;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比武竞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评选规范执法的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开展以“最美人民满意模范先锋等为关键词的主题评选活动。

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群体性事件、大型执法行动、防台防洪安全、重大舆情危机等,制定处置预案,明确处置程序、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队伍及时反应,高效运转,应对有序。积极创造条件,与相关业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报告、通报制度,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舆论处置能力。强化网络舆情直播意识,积极宣传培育“执法宣传、人人有责理念,教育引导执法队员从我做起,文明规范执法。抓好舆论引导能力培训,把新闻宣传纪律和舆论引导教育纳入必训范畴,举办专家讲座、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交流对话,与新闻媒体开展互访共建,逐步提高执法队员对舆情危机的防范、判断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网评员制度,坚持主动发声,积极传递正能量。

五是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化解执法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安全保障,配备防护装备,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加大对《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宣传执行力度,推动出台《台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是规范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工作规程、案件办理流程,规范“非接触性执法流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根据省厅、市局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制度。配合市局完成执法办案实务编印,规定执法人员掌握“三熟四会”“应知应会等内容。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探索推行执法+公安执法+律师执法+法院的司法保障模式。

三是提升办案质量。落实中队法制员、律师驻队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法制支持与监督管理。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建综执〔2017〕111号)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执法装备指导目录,结合实际配齐执法装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双备份,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围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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