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今年高温酷暑来得早、强度大、时间长,我市用电需求不断攀升,电力保供压力日益凸显。前期,我们已发布了全社会节电倡议书,编制了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开展了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节能专项监察、引导企业错峰用电生产等工作,并于7月12日至15日实施了今年第一轮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成功应对了今夏第一轮用电高峰。为方便广大电力用户熟悉电力供需、电力市场相关知识,市能源局会同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梳理了近期企业电力用户咨询或关心最多的十个问题:
1.听说7、8月份企业用电要涨价,是不是真的?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7号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大工业分时电价的企业用户(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分时时段及电价在7、8月有所调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变化一:分时时段变化
大工业用户:7、8、12、1月份的13:00-15:00由原来的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相应时段的电价也将执行尖峰电价的上浮比例,调整后全天时段划分如下:
尖峰时段:9:00-11:00、13:00-17:00
高峰时段:8:00-9:00、17:00-22:00
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一般工商业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的时段不作改变,时段划分仍为:
尖峰时段:19:00-21:00
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
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变化二:分时电价变化
7、8月份大工业分时用户,在平时(非7、8月)电价基础上高峰电价增加2分/度、低谷电价减少2分/度。一般工商业用户不受上述变化影响。
以上措施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引导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优化用电安排,减少电力供应最紧张时段的用电负荷。我们倡导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企业用户在7、8月份尽可能提高低谷时段的用电比重,减少尖峰、高峰时段的用电量,缓解供电压力的同时,也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什么是基本电费?如何减少?
按照电价政策,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属大工业用电,需收取基本电费。基本电费计费方式有三种可供选择:
一是按变压器容量计收,计费标准为30元/千伏安/月。
二是按实际最大需量计收(可以理解为最大负荷),计费标准为40元/千瓦/月。
三是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计费标准为40元/千瓦/月。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属地供电营业厅申请每月合同需量确定值。当月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申请合同需量值低于变压器容量的40%时,按变压器容量的40%核定合同确定值。此种计收方式适用于负荷较为稳定、容易预测负荷大小的电力用户。
大工业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合理选择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减小电费开支。一般来说当企业最大负荷大于变压器容量的75%时,选择第一种按容量计收更为经济,反之则选择上述第二、第三种需量方式更为经济,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择后应在三个月之内保持不变。对于第二或第三种需量基本电费方式,如果负荷稳定容易预测的,选取第三种即按合同容量计收相对划算;大多企业负荷难以准确预测,则选择第二种按实际需量计收更简单、划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相对灵活,大工业用户应关注每月电费情况,对于不明白的可向供电公司的客户经理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咨询。
当企业生产计划有较大调整,确定会长时间减少用电或不用电的,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供电营业厅向供电企业提出变压器暂停(停止部分或全部变压器用电,每次不少于15天,累计不超过6个月)、减容(更换小容量变压器或封停部分变压器)等变更申请。
3.今年夏天会拉闸限电吗?
今年夏天持续高温,电力供应偏紧,但各级政府和供电公司都提前制定了电力保供方案,通过加大地方电厂出力、组织企业参与需求响应错峰生产、修编有序用电兜底方案等措施,全力做好供需总体平衡、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不会拉闸限电和影响民生用电。
4.今年夏天市场化电价还会再涨么?
在市场化售电背景下,工商业企业购电价格与发电企业燃料成本波动密切相关,前阶段出现工商业电价普涨现象,主要原因为煤、天然气等基础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推高了电价。后续随着能源价格稳定,传导至用户侧售电价格也将趋于稳定。
5.什么是电力需求响应?何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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