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分局)、队:
《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助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助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化“两年”活动,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现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就进一步完善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出如下三十条意见:
一、鼓励投资创业,加快经济全面发展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500万元。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
2、放宽投资者范围。凡依法符合出资条件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均允许投资设立公司。
3、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允许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出资,其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允许股权经其公司股东同意后作为出资。
4、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公司注册资本。凡公司制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可以不受行业限制,不受区域限制,不受企业规模限制,都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即公司股东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
5、简化办事手续,缩短登记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对招商引资企业纳入绿色通道,做到当场办结;对资料齐全的其他企业,做到当日办结。
二、鼓励产权流动,优化配置企业资产
6、取消公司对外投资限制。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法人,其对外投资可以超过净资产的50%。
7、凡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均允许投资设立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其对外投资比例可以不受净资产限制。
8、促进有限公司股权有序流动。凡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或者章程规定公司股权自由转让的,公司可以凭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到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不需提交股东会决议。
9、简化公司合并、分立程序。允许母子公司合并、多家公司合并;允许一家公司分立为多家公司。合并公告期由90天缩短为45天,合并、分立公告次数可以由公司自主决定。
10、简化抵押登记手续,改革审查方式,实行形式审查,实行抵押物价值自行约定原则,对于企业以房地产抵押贷款申请办理登记的,只要抵押物价值不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均由银企双方自行约定抵押物财产价值,不硬性要求办理抵押物价值评估手续,减轻企业负担。
三、落实公司自治理念,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11、允许自主选择公司类型,自主变更公司类型。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也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2、允许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由章程决定,选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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