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分局)、有关单位:
目前,临海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我市经营箱装鸡蛋的经营户出售箱装鸡蛋时,外包装上所标注的净重量与实际净重量有明显不符,存在着短斤缺两现象,要求工商部门查处。经我局对经营箱装鸡蛋的经营户实地进行了随机检查表明,发现其外包装箱上标注的净重量与实际的净重量确实不符,多的差1.4公斤,少的差0.7公斤,明显存在着虚假标注和短斤缺两的迹象,其标注的计量单位也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市斤来标注),严重损害了我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坚决杜绝箱装鸡蛋短斤缺两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我市的箱装鸡蛋的计量包装作如下规定:
一、箱装鸡蛋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或产地;
(三)如实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