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已经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纪委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司法局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海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第一条 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任职前领导干部,是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拟担任或转任用重要岗位的市管领导干部。
第三条 考试时间为任职公示后,发文任命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