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污染源治理工程 | 加强市区新建道路配套的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 做好市区新建道路设计指导和审批把关,落实具体措施,加强配套的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 市市政 园林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 到2016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 市市政 园林局 |
2015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100%,接管率80%。改造、提升、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村域自建生态化治理设施的办法,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覆盖率;或者分散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 对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85个行政村,采取进厂处理或村域自建生态化治理设施的方式,有计划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128个行政村,分类进行改造提升。2015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100%,接管率80%。2014年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7座,2015年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6座。 | 市农办 |
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环卫运行机制,全面消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并完成生态修复。 | 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户集、村(居、社区)收、镇街中转、市集中处置”的城乡一体环卫运行体系,实现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消除率100%,生态修复率100%。 | 市市政 园林局 |
加强城市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对污水管网覆盖区域有条件纳管的排水户实施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管理。 | 2016年底前做到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排水户严格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实施排水许可证发放管理。 | 市市政 园林局 |
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加强泥浆入河、泥浆排入城市污水、雨水管网管理。 | 2015年底前建筑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消除泥浆入河、泥浆排入城市污水、雨水管网等破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现象。 | 市市政 园林局 |
2014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生态畜牧业规划和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畜牧业生产功能区。 | 2014年3月底前重新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的禁、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出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内畜禽养殖场及配套生态消纳地落实到镇村具体地块。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到2015年底按农牧紧密结合要求配套消纳耕地,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 2015年底前按农牧结合要求配套消纳耕地14.34万亩,确保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
畜禽禁养区(水源保护地)和离主干河道50米以内的养殖场,一律予以拆除清理。 | 严格执行禁养区(水源保护地)、限养区制度,禁止在畜禽禁养区(水源保护地)和离主干河道50米以内建设生猪、奶牛养殖场。 |
一 | 污染源治理工程 | 2015年底前力争完成年出栏生猪500头规模场的生态化、设施化改造。 | 2014年力争完成年出栏生猪1000头规模场的生态化、设施化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场生态化、设施化改造任务,两年共计改造62个。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 2014年12月底前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 | 2014年-2015年每年至少举办4次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宣讲会,2014年制定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的办法,至2015年底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友好的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 |
全面推进电镀、化工、铸造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到2015年底前,实现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 2014年,原地整治的化工企业全部通过验收,完成全市电镀行业整治,园区外小电镀全部关闭。2015年,全面完成电镀、化工、铸造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提升。 | 市环保局 |
做好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 | 至2015年底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7%。 |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对涉水污染源监管力度。 | 持续开展“绿箭系列”、“打击非法企业,遏制污染转移”、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取缔沿岸重污染非法企业,针对涉河重污染非法企业“零容忍”执法,对违反涉水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园区,积极引导江河沿岸小微企业入园生产,实行园区统一管理。 | 2014年6月前制定出台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实施办法、建设指导手册、建设布局规划方案和工作考核办法,争取到2015年底前全市形成建筑面积2000万平方米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同时,积极引导江河沿岸小微企业入园生产。 | 市经信局 |
二 | 水资源开发工程 | 实施淡溪水库加固改造、新建芙蓉长石岭水库、淡溪樟布岙水库、大荆大岩头水库、芙蓉本觉寺水库(拆建)、雁荡山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大幅增强蓄洪防涝能力,同时增加蓄淡能力。 | 全面推进城市蓄洪防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芙蓉长石岭水库、淡溪樟布岙水库工程建设,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樟布岙水库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长石岭水库建设。 | 市水利局 |
三 | 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 通过清淤疏浚、盲河贯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植物治污、拆违建绿、生态调水等措施,提升水环境,彰显水文化,构建河流健康体系。 | 重点实施平原河道疏浚、百里河道整治、乐成中心城区河道、乐清湾港区河道、乐清经济开发区河道、城镇村庄段河道护岸工程。 | 市水利局、市河道整治办、各有关功能区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新建、改造、提升滨水公园126座(每个镇不少于8座,街道不少于5座),融入自然和文化元素,注重地方特色,做到生态、社会、经济和美学兼顾,使群众不仅感到自然美,而且更加亲近水。 | 2014年建设28座滨水公园。 | 市市政 园林局 |
通过开挖河道、清淤疏浚、植物配置等措施,保护和改造已有湿地;结合防洪能力、水面率和河网分布情况,开挖一批湖泊。 | 2014底前争取完成市红树林海洋公园(一期)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柳市林宅湿地公园工程;2015年完成乐成中心城区滞洪区建设工程。 | 市海洋与渔业局、柳市镇、乐成中心城区 | 市海洋与渔业局、柳市镇、乐成中心城区 |
实施防洪保障工程,加强重点小流域治理。 | 重点实施乐虹平原防洪二期及配套工程、北白象三山排涝工程、柳市吕庄河整治工程、大荆镇城防工程、永乐乌牛溪治理工程(乐清段)等河流治理项目。 | 市水利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按照“岛屿、河口泥质海岸基干林带宽度20米以上;大陆泥质岸线距山体1-2公里的,有1条50米宽基干林带,距山体大于2公里的,基干林带宽度为100米以上(第一条宽度50米以上);新围垦区基干林带宽度200米以上(第一条宽度50米以上)”的建设标准,实施海岸基干林带建设。 | 2014年完成海岸基干林带建设,长6公里,共100亩。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经济开发区 |
实施重要河道景观带建设 | 2014年完成乐琯运河等主要河道两侧绿化143亩。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市、县、乡三级河道一律按照标准,拆除沿河违章,同步实施绿化、美化和游步道建设等工程。 | 逐年制定河道沿河违章拆除计划,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河道沿河违章拆除任务,要求市区河道同步实施绿化、美化和游步道建设等工程,要求同步率达到100%,农村河道在有条件的地方同步实施。 |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 |
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沿河违章建筑拆除和绿化景观建设。 | 梳理确定对流域水体影响较大的“三改一拆”对象,并优先推进改造。2015年底前市区基本实现无涉河违章,河岸绿化美化率达90%以上。 |
三 | 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 开展滨海湿地的保护与修复,重点保护滨海水禽栖息地湿地,加强滩涂湿地红树林造林和保护。 | 开展滨海湿地的保护与修复,重点保护滨海水禽栖息地湿地,建设一定规模的滩涂湿地红树林。 |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林业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建设滨海(江、湖)慢行系统(绿道),在适宜地段设置滨海(江、湖)休闲、康体、运动、游览设施,进一步丰富拓宽涉水旅游目的地(景观)。 | 2015年底前建成一批滨海(江、湖)慢行系统(公路绿道),在适宜地段设置滨海(江、湖)休闲、康体、运动、游览设施,进一步丰富拓宽涉水旅游目的地(景观)。 |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
进行全天候的河道保洁,保证河面和河岸基本无垃圾、漂浮物。 | 健全平原河道沿岸生活垃圾清扫网络和清扫制度,进行全天候的河道保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河面和河岸基本无垃圾、漂浮物。 | 市水利局 |
四 | 围垦造地和河口治理开发工程 | 重点实施胜利塘北片围垦改造工程、乐海围区填方工程、翁垟围垦工程、乐成围垦工程、湖雾红卫塘围垦工程、大荆水涨围垦工程、乐清湾港区一期拓展区围垦工程等7项围垦造地工程,计划完成围垦圈围面积4.78万亩、造地1.34万亩。 | 力争2014年完成全市围垦造地投资2.9亿元。 | 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建设办,各有关镇街、功能区 |
五 | 水源地保护工程 | 继续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 制定淡溪水库等供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开展污染源治理、防控和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六 | 水乡文化提升工程 | 规划近期全市建设3个功能健全、景观优美、富有浙南水乡文化特色的宜居社区、村镇。 | 2014年底前建成1个试点,开工建设2个,力争2015年底前共计完成3个功能健全、景观优美、富有浙南水乡文化特色的宜居社区、村镇建设。 | 市文广新局 | 各有关单位、镇街 |
建设1个生态文化园。 | 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 |
建设一批具有水乡文化特色主题公园、亲水观光平台、游船码头等滨水开发空间。 | 建设一批具有水乡文化特色主题公园、亲水观光平台、游船码头等滨水开发空间。 |
建设一批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努力形成具有地域水乡风光特色的森林植物景观带。 | 2015年底前建设一批森林村庄。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保障措施 |
一 | 多方筹集,保障资金 | 统筹治水资金,加强财政投入。 | 制定美丽乐清水乡建设资金筹集意见;完成市本级各部门、各行业分散投入的治水资金梳理和整合,统筹使用市本级各类治水资金,切实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 | 市财政局 | |
创新项目包装,争取上级支持。 | 创新项目包装,争取将一批项目列为国家和省级重点,以争取上级资金、审批、用地等支持。 | 市发改局 | |
二 | 研究政策,创新机制 | 落实河道“河长”制度。 | 2014年底前实行全市范围“河长”全覆盖,由各级行政一把手任“河长”。 | 市水利局 | |
落实重点污染企业联系制。 | 为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配备环保联络员,每月一次上门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服务”;建立环境监察“一企一档”,做到“服务到家、监察到位、执法到底”。 | 市环保局 |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科学调配水资源。 | 市水利局 | |
三 |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 制订考核办法。 | 将美丽乐清水乡建设纳入对各有关单位、镇街年度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 市考绩办 | |
建立全程督查考核机制。 | 实行 “一督查、一通报、一约谈”制度,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挂钩,对后进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考绩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