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温州市政府关于“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年-2020年)的决策部署,推动小微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下同)高质量发展,结合乐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总量规模更大。全市新增小微企业8660家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6%以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牵头)。
(二)发展活力更强。全市新增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3240家以上,增速不低于15%(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30家,关停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600家(市经信局牵头)。
(三)主体质量更好。全市引导支持885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8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增“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280家以上(市经信局牵头);新增股份公司36家,推动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推动优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市金融办牵头)。
(四)创新动力更足。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全市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249家,年均增长超过10%(市科技局牵头);发放科技创新券1935万元;培育小微企业成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拥有1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市科技局牵头)。
(五)外贸拓展更快。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90家,新增有外贸进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51家(市商务局牵头)。
(六)营商环境更佳。全市建成各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6个以上(市科技局牵头);新增小微企业园7个;新建标准厂房超过105万平方米,加强集聚片区数量的提升(市经信局牵头);政府产业基金投资小微企业项目12个(市财政局牵头);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1800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1350批次,实现全市检测资源平台全覆盖(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确保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推进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新设工作(市银监办牵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4亿元(市人行牵头);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市税务局牵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提质行动。
1. 主体提质行动。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和民企“双对接”活动;实施“小巨人”培育行动,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成长辅导机制和走访服务制度,推进向质量型、成长型、科技型、品牌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创新发展行动。强化小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小微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快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开发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育新扶优行动。推动小微企业由传统行业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型,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八大万亿产业。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加强产品创意和设计,抢占市场先机。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安监、市场监管、产业政策等,完善市场出清机制。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振兴发展“老字号”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