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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环[2006]77号
关于印发《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科室、站、大队:
根据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市环保局嘉环宣[2006]119号文通知要求,《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前言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包括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两个部分,它是推进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生态海盐”和“法治海盐”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干部群众、面向下一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抓出工作成效。
经过“十五”期间的环境污染防治,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局部地区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时有发生。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把环境保护宣传和法制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编制《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就是为了落实和实现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把我县的环境意识和社会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环境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海盐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的绿色理念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护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在创特色、抓重点、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环境科普宣传与环境法制教育相结合,坚持社会环保实践与环境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环境宣传和法制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生态建设,完善和创新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机制和环境法制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得到普及,增强环境保护的国策意识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
2、全社会各阶层依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资源珍稀意识。
3、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环境道德、环境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增强。
4、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初步形成,增强生态县建设参与能力。
(三)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经济社会发展中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环境保护法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的相关规定,以满足社会各阶层人员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需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推动社会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拓展宣传教育形式,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网络系统;坚持环境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争取多方支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四)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县“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认真落实环境宣传和法制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服务于“生态海盐”、“法治海盐”的建设,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在实践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深入调查、总结经验,研究生态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制订年度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内外结合,坚持基础教育普及与引导实践结合,推进全系统执法基本功训练,强化行政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环境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环境宣传教育行动和规划措施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警示教育,扩大环境宣传的社会影响和效果,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1、环保部门应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生态县建设环境宣传这一中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注规。建立和完善宣传载体和平台,继续办好各类环境通讯,完善环境保护网站对外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平台的宣传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挖掘、完善和扩大新的宣传载体和平台。“十一五”期间,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每个社区、乡镇设立1一2个环保宣传橱窗,全县设立5块大、中型户外环保公益广告宣传牌。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大众传播作用。适时开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版、专栏、专题,形成社会性的长期宣传阵地。发挥网络宣传功能,将网络作为环保宣传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扩大社会知名度,开创环境宣传由点到面转化为点到点、点到面、点面互动的新型宣传工作水平。
2、开辟新的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新闻宣传的基础性作用,挖掘新闻宣传的社会化功能,调动新闻媒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功能,开展新闻报道和新闻监督。在全县环境宣传教育系统建立和完善环境新闻报道网络,重视环境管理的日常报道,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要活动的专题报道,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报道,尝试环境和生态保护专题新闻的跟踪报道,建立和完善环境新闻报道、重大环境专题新闻素材稿编发和环境新闻集体采风机制。及时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和行政处罚通报,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社会透明度。
3、整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宣传资源,加强相互合作,形成合力,拓宽环境宣传的途径,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扩大环境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和效果。加强环境保护公益宣传,鼓励各类型的广告企业和经济实体参与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的宣传,使环境宣传教育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积极动员宣传、共青妇组织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部门及各机关团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整合其宣传资源为环保宣传所用,使环保宣传通过各方面力量的作用渗入到杜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普通百姓之中。结合海盐特点,强化环境宣传。在理念方面,宣传和树立环境伦理道德观;在法治建设方面,规范杜会成员的环境行为,建立政府环保行政考核制度和环保奖惩制度,宣传推进良性社会秩序,构建和谐杜会;在科技方面,将生态文化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宣传和推进文化、科技、经济运作一体化的良好局面;在教育方面,继续深化和探索绿色系列的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公益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在生活方面,将生态文化与优生优育,与资源的重复利用,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结合,宣传和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举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主题活动,打造环境宣传品牌,扩大环境宣传的杜会影响和效果。利用各环保纪念活动日,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与相关部门共同组办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社会活动日和社会活动周活动,把每年的“3·22”水日和“4·22”地球日作为我县环境保护社会活动日,“6·5”世界环境日所在周作为我县环境保护社会活动周。积极组织开展好规模大、影响深、覆盖广、有创意的“环境宣传月”、“环境宣传周”、“生态文化节”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环境宣传社会氛围。
努力打造环境宣传品牌。针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的突出问题,确定集中采访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媒体集中宣传优势。通过采访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促进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开展“绿色环保行”活动,组织市民参观环保工程和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立一批精品环保工程和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展示环保工作形象,使公众在参观学习活动中收到较好的环境科学知识的教育,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5、普及环境知识,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协调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公布数字、新闻发布,图片展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定期公布本地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情况,真实、容观地向全社会披露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现实的环境问题,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忧患意识。重视面向各决策层的环境法治宣传,通过固定渠道和载体定期向各级决策层通报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传递各类环境信息。
结合每年开展的环保科普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通过编辑丛书、张贴画、举办讲座、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普及全民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要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告诉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和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紧迫感。
(二)弘扬绿色文化,倡导绿色文明,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1、开展绿色学校创建。不断优化“绿色学校”创建标准,研究“绿色学校”的创建规律,正确把握“绿色学校”的发展方向。各个学校以“绿色学校”建设为载体,把学校的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学的各个环节,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学校注重环境教育骨干力量的培养,组织教师撰写、制作环境教育教案和课件,开展环境教育论文比赛和课题研究,提升环境教育科研水平。重视学校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夏令营、兴趣小组、环保社团等多种形式的校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参与环境监测、环境观察、植绿护绿、垃圾分类等一些力所能及的保护环境的行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中小学师生中广泛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和“绿色公益使者”活动,培养良好环境行为规范,鼓励师生撰写环境小论文、环保小报、调查报告,参与环保小发明、小制作,提高环境科学实践能力。“十一五”期间,创建“绿色学校”20所。将生态环境文化融入校园文化,使环境管理成为学校综合管理的组成部分。培养有健全环境人格、较高环境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努力将生态建设,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在海盐县城区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并把“绿色社区”作为“生态社区”的基础。做好垃级分类回收工作。垃圾回收在硬件上,分类设计合理,标识清楚,分类容器配置齐全,点位设置合理便捷;在投放上,指导有力、宣传到位,分类正确,投放规范;在收集上,积极与环卫部门协调,做到前后统一,避免前端分类,末端混置的现象;在处置上,科学合理、规范,避免二次污染。
积极引导社区主体人群参与创建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依据社区网络,吸引主体人群参与建立“绿色社区”创建的公众参与交互平台,通过对典型事例的讨论,对环境道德的评判,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倡导。环保科普知识的传播,吸引社区人群的关注和参与。依托活动吸引主体人群的参与,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活动,例如环保纳凉晚会、环保歌咏比赛、垃圾分类竞赛、绿地认养、节约资源、猜谜等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多种活动方式,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十一五”期间,创建“绿色社区”10个。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引导和培育条件成熟的社区积极开展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3、开展绿色医院创建。绿色医院的创建对医院的污染控制、环境改造、环境文化的形成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卫生,环保等部门应积极重视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医院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创建质量,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把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绿色医院创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海盐县创建绿色医院2个。
绿色医院创建的重点是:医院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存放和处置,年度内无定性为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发生等。在巩固绿色医院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和研究生态医院的创建规律和标准,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推出生态医院的创建。
4、开展绿色工地创建。“绿色工地”建设是加强城市建筑文明施工,控制建设施工环境污染的重要过程,是降低建设项目环境投诉、减少工地施工扰民现象的有效措施。建设、环保、文明办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不断把“绿色工地”创建引向深入。“绿色工地”创建工作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凡海盐地区各建设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全部对照“绿色工地”标准进行施工,县城“绿色工地”创建数占在建项目总数的50%,由建筑施工产生的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保问题基本解决,环境投诉显著下降,有利于环境的施工工艺、硬件设施、科技手段普遍运用,工地管理人员的环境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全面落实场地“五化”(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面砼硬化),废料处理“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
创建管理体系和支撑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抓实效;坚持统筹兼顾,抓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抓长效,形成以创建办为主导,建设工地积极参与的局面。要加大科研,提高创建的科技含量;加大宣传和监管,提高创建主体的环境意识;加大投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协调,把“绿色工地”创建和文明工地、双标化、评优创标结合起来,把“绿色工地”优秀项目经理的评比和项目经理评分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绿色工地”创建的持久性和生命力。
5、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是一个面向全社会的环境教育大课堂,应该重视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提升我县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环境教育基地的积极作用和社会效益,扩大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范围和教育群体,完善环境教育基地的管理办法和评比标准。选择一批具有较好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对社会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积极组织创建:在环境保护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等先进集体;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程;同环境保护有关的博物馆、科技馆、生态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点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学校场所、行政区域。
各创建单位要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为切入点,从创建单位的行业特性入手,根据“突出一个主题,布好一个场馆,安排好一条路线,作好一次讲解”的总体要求,建好、管好环境教育基地。在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条件成熟的基地开展省级,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建设一批有示范意义的、有鲜明特色的,有突出贡献的、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的环境教育基地。“十一五’期间,建立市级生态环境教示范基地3个,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个,并积极争创有海盐特色的国家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
6、拓展绿色系统创建。结合海盐特点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创建拓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尝试开展有海盐个性特征的创绿工程试点工作,如绿色饭店、绿色建筑、绿色企业、绿色商场(市场)、绿色公交线路、绿色景区(景点)等。并在此基地上,再有所提升,尝试开展生态系列的创建活动,如生态社区、生态医院、生态企业等。
(三)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设。
1、实施“绿色细胞”工程。会同妇联、共青团、文明办以及相关的部门单位,继续开展“绿色家庭”、“环保公益使者”、“环保小卫士”、“全球500佳”、等绿色细胞工程创建活动,尝试拓展创建内容和类别。对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并倡导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开展各种类型的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样扳的评选和宣传,注重引导,发现、总结、宣传典型,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加强示范,弘扬先进。
2、引导和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会同共青团、县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团体,积极组织、教育,引导和支持各类环保志愿者开展活动。服务内容为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协助环保部门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现象,参与并组织实施各项环保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继续夯实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的组织构架,完善管理制度;继续做好环保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条件成熟时,环保志愿服务总队转化为正式注册的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在环保部门引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3、引导和开展青少年环保行动。各中、小学青少年是参与环保活动的主体。利用学校学生社团活动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载体,引导学生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调查研究、社区(乡村)走访、生态体验、环保宣传等各种形式的环保行动。指导各级“绿色学校”开展争创“环保小卫士”等到各类环保活动。继续广泛开展“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母亲河号”、“护绿小分队”等创建活动。整全社会民间环保组织和各中小学环保组织力量,形成环保宣传和环保行动的巨大力量,造就更大的影响力。
4、引导和开展社会及民间环保行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团体,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组织、教育、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民间团体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一批热爱、关心环保事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典型。整合社会环保公众参与力量,形成强势力量和较大的环保公益行动阵容。建立并逐步完善动员、引导、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听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公众对话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信息,扩大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为公众关注环保、参与重大项目决策的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引导和鼓励民间团体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和环保公益活动,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好事,做实事。
(四)努力开展生态环境文化建设,挖掘和创新多种艺术形式和手段,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和生态文化氛围。
1、调动和发挥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一线实践,鼓励作家创作优秀的生态环境文化作品,组织各类文化团体有计划地创作和演出生态环境文化题材的作品,支持以环保和生态为题材的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倡导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理论探讨,鼓励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镇编演适合本单位环境和文化教育需要的节目,在全县各社区、学校组建群众性环境文化宣传网络,开展环境和生态文化活动,推动环境和生态文化的健康发展
2、挖掘和创新文学、音乐、美术等艺术形式和手段。在全县范围内,推出一批反映环境和生态保护成就,讴歌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战线先进人物,表达人们要求改善环境质量、追求洁净环境愿望的优秀剧目(戏剧、曲艺、舞蹈等)、优秀图书(小说、论著、译著、理论文章、科普丛书等)和优秀专题片等,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氛围。
(五)加强环境法制教育,建立和完善环境教育培训网络,增强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法治意识和参与环境宣传教育的自觉性。
1、加大对决策层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争取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内容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每年重点研究1—2次,采用举办高规格的讲座论坛等形式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环保教育培训,邀请省环保局领导或有关专家就科学发展观、“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县建设等内容进行讲课。依托组织部门,每年选择1-2项重点培训内容列入县委组织部培训计划班次,跨系统、跨部门地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环保专题培训,推动大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生态县建设工作。依托党校、行政院校,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的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设环保课程。组织乡镇、街道、社区书记、主任开展环保培训,重点是乡镇、街道企业的环境管理、招商引资的环保法规要求、生态建设的科学理念等内容。
2、加大对公众层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多绿”工程(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医院等)相关人员培训,使“多绿”创建不断深化,不断创新。对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打响本地环保志愿者的品牌。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对社区居民进行环境教育。在市民学校中有计划地开设环保课程,可通过幻灯片、讲座、图片、图板等各类环保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环保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四进一下乡”活动(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和下农村),传播和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十一五”期间每年举办1-2场讲座。重视广大农民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利用宣传挂图、讲座和各种文艺活动等群众熟悉的形式对农民普遍进行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播环保知识,传递致富信息,把环境法制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科技兴农和农村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农民自觉保护环境。
3、加大对特定对象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对特定对象开展以知识传输、更新和掌握技能为主的培训,分层次、分结构确立相关内容,有计划分年度地确定相关的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岗位培训,举办各类切合实际的讲座和学习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法、可持续发展战略、清洁生产、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环境伦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教育,使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增加效益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组织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法定代表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强化法定代表人的环境法制观念。通过举办讲座、学习班和专题报告等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公务员的环境知识和环保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十一五”期间,要把全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环境政策法规的培训教育纳入继续教育内容,围绕组织环保执法基本功训练活动,广泛开展环保基本常识和专业法知识的再教育再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环境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协同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4、健全和完善环境教育培训网络和系统建设。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建立环境教育培训网络,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抓好各类培训。“十一五”期间,在中、小学校和社区、乡镇建设一批环境教育培训网点。争取多方支持,加强环境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和系统建设,编制一套规范的环境教育培训教材,建立健全环境教育培训师资库,培养一批懂专业、会授课的优秀教师。构筑环保培训网络,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建设与任务相匹配的培训队伍,提高培训技术支撑水平,强化培训后勤保障能力。“十一五”期间,坚持“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优化服务为手段,以提升质量为根本,以健全机制为支撑”的原则,广泛拓展培训的领域,不断提高培训的效果。到2010年,广大青少年基本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环境教育骨干力量培训达到80%以上。各级决策层对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不断提高,各类污染源单位领导的环境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市民的环境行为规范初步养成,农民的环境意识逐步树立,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推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的交流合作和贯彻执行。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应把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和视听资料库的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手段的现代化,以及环境宣传教育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的重点,积极推进,分步实施。实行环境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在人员和装备上加大投入,建设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日常宣传和突击性的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
2、重视环境宣传教育政策制定和理论基础研究。从实际出发,适时出台《海盐县环境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在政策规章层面上得以完善和保障,推动环境宣传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础研究,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组织考察学习,以及加强同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等形式,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础研究,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成果、调研报告和工作思路,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3、建立环境宣教资金筹措途径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增加地方财政支持的同时,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营单位资金和共他社会资金向环境宣传教育领域投资,适时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基金。环境宣传教育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逐步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体系和表彰奖励机制。“十一五”期间,海盐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有一个大的跨越,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到2010年,我县环保宣教经费要在逐年增加的基础上,在2005年宣教经费基础上翻一番。
4、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设立由宣传部和环保局负责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贯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并重的方针,在不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的同时,使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水平不断提高,要集中研究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环境宣传教育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环境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对各单位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并将完成情况向政府报告。
5、建立环境教育工作的协同机制和管理体系。会同各相关部门提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具体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要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式,把环境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办、科技、司法、组织人事、财政、经贸、农业、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十一五”规划之中,并会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协助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对外交流,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区的环境保护组织、环境教育科研文化单位和友好人士的联系,邀请著名学者来我县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学术交流,组织各层面和民间参与对外交流,提升环境理念。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7、本纲要和规划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部署要求,2006年重点要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宣传组织实施的启动工作。2006年至2010年,依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每年制定计划和责任目标措施的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县环保局每年对规划实施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2008年开展中期督查。2010年组织对本纲要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有关单位应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落实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主题词:环保 宣传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普法办,盛勇军副县长。 |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