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盐环[2006]53号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海盐县环境保护“五五” 普法规划》的通知
各科室、站、大队: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盐委发[2006]31号)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开始,开展为期五年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海盐县环境保护“五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海盐县环境保护“五五”普法规划
二ОО六年九月四日
海盐县环境保护“五五”普法规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2006-2010年是我县实施环境保护“五五”普法工作时期,也是环保法律普及工作巩固成绩、再争进步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盐委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局“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工作,传播环保法制知识,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环保与经济“双赢”的理念,为我县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保法制环境。
2.工作原则:
——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期间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法治海盐、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落实环保法律知识普及的各项任务,着力提高我县环保法治水平。
——以人为本。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环保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环保法律需要,减少和化解由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双赢”。“十一五”期间,围绕“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建设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理念,着力宣传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进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和各类项目建设中牢固树立环保与经济“双赢”的意识,为环保工作在规划、环评、投入、考核等方面营造浓郁氛围。
——求实创新。研究探索新时期环保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的工作思想,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对象的情况,提出切合实际的环保普法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二、目标和任务
3.总体目标。牢固确立社会主义环保法治理念和环保法律在调整环境保护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县环保工作的重点,立足于环保队伍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广泛深入开展环保普法。具体内容包括:每年组织举办1~2期环保法律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对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环保法律素质和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应用水平,增强其自觉学习意识,树立经济与环保“双赢”的理念。
4.总体任务。紧密结合全县环保中心工作和执法实践的需要,结合环境普法的新形势、新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社会主义环保理念的普及,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适应小康社会建设要求、适应社会和群众对环保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具体任务是:
——深入开展环保法治理念的普及工作。树立保护环境是社会主义环保法治的核心内容,环保与经济“双赢”是社会主义环保法治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环保法治的根本保证的环保法治观。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保护环境、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规范环保权力阳光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普及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环保执法程序规范化、透明化的要求,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和程序,切实落实环保行政的阳光运行;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强化对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增强环保公共安全意识,进一步普及环保应急法规;积极引导公民依法表达环保利益诉求、依法维权,提高“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对环保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国家重大环境政策、环保专项法律、法规,把握环保法制的脉搏。紧密结合环保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传播环保法治思想,推进环保法治实践,提高全县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理念创新、内容创新的重点环保法律法规要掌握创新精髓,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普及。
——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学习体制化工作,大力开展环保法治实践活动。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等环保法制学习工作进一步体制化,将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守法情况审核工作进一步落实。把环保学法用法情况作为环保部门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环保法制在法治海盐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和推进作用,坚持环保普法与环保法制实践紧密集合,广泛、深入、持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深入开展“绿色社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工作,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坚持准确、全面、深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引导公众学习和监督;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切实适应“两个率先”和环保与经济“双赢”的建设要求。
三、对象和内容
5.环保普法的对象包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环保局所属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全县各环境教育基地环境教育人员和普通市民。
6.环保普法的主要内容是:
——系统管理人员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综合大法和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学习环保法和环保专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国家重大环境政策学习,树立环保与经济“双赢”理念,通过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护正当权益的意识。
——全民环保普法主要是通过组织专题环境教育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基础知识,提高全民依法维护正当权益的意识;通过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方式和社会舆论特别是借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将环保与经济“双赢”的小康社会建设理念深深植入全民的环保意识;努力通过各类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环保普法教育活动,并鼓励其进行环保实践。
四、步骤和方法
7.“十一五”期间,“五五”环保普法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阶段。2006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教材准备和组织发动工作。
——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内容,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组织实施,讲求实效。
——考核迎查阶段。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组织考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
8.工作方法包括: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深入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完善错案追究制度,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普治并举,罚教结合,整体推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普治兼顾,全面实践,整体推进。通过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教育和强化法制管理,深入持久地把本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推向前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相对人的遵法守法意识。
——树立典型,分类指导。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教育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开辟途径,广泛普及。利用现有各类环境宣传教育阵地和基地,开展旨在面向社会、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保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环境知识普及的覆盖面,提高环保普及亲和力、号召力。
五、组织与领导
县环保局建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环保系统的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下达工作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的进展。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法规宣教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法规宣教科科长任正副主任,并由法规宣教科承担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科室、站、大队也应建立相应的普法管理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明确人员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使本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普法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
主题词:环保 法制宣传 规划 通知
抄送:县普法办,盛勇军副县长。 |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6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