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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工商局关于印发《海盐县2005红盾护农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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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局有关科(室)、队:

《海盐县2005红盾护农方案》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如文

 

                         00五年三月二日

海盐县2005红盾护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工商市[2005]7号”省局“浙工商市[2005]7号”、嘉工商市[2005]19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结合海盐实际,制定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打击农资违法违规交易,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为了加强2005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周良局长任组长,叶建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场、经检、12315举报中心、企管、办公室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全系统“红盾护农行动”。
    
三、工作分工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要求,“红盾护农行动”由县局市场规范科牵头负责并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所重点抓好农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经检大队负责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打假办案;企业监管科负责检查农资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指导各所查处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农资违法行为,对农资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监管;“12315举报中心负责“红盾护农” 举报受理和按工作职责及时予以分流;办公室配合做好“红盾护农”行动信息综合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行动内容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工商局的通知要求,2005年红盾护农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发动、清理整顿、强化监管、规范管理、普及知识。
   
一是宣传发动。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和街头咨询、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播出、登载系列公益广告,形成平面、声音、网络、画面等交叉呼应的立体宣传声势,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集中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成效,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二是清理整顿。要依法检查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农资经营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
   
三是强化监管。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严打一批违法农资经营者,曝光一批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整治一批农资市场,使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规范管理。坚持“重心下移”,以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各工商所、要切实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主战场”的角色,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要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和案件查处网络作用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建立统一高效信息共享的行政执法综合网络。
    
五是普及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四、实施步骤
    (
)第一阶段(20051月至4月上旬)。主要开展二项工作。

1、各所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名单,单独建立台帐,并于315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场、经检、登记科。
    2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以局经检队为主各工商所配合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商品质量抽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在320以前,各所要将抽查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县局经检队)。
    2
、迎接国家工商局督查组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督查督导行动(3月中下旬)。我县作为粮食生产县之一,一定要努力做好工作,以优良的成效迎接上级检验。
    (
)第二阶段(20054月初至7月中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
、有针对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局经检队要采取定向抽检方法,适时对具体的农药等农资商品实施抽检,保持工作的主动性(615之前要向社会公布本县农药质量监测结果)。加强杀鼠剂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
    2
、会同或配合农业等部门,建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联系点。从规范经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实行农资商品全面商品准入。
    3
、健全完善四项监管制度。①实行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准入管理制度。以所为单位对农资经营者进行宣传发动或培训。②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③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资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
)第三阶段(20057月初至10月中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
、开展交叉检查工作。9月上旬,县工商局将组织各所开展交叉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9月中下旬抽查。
    2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继续健全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
    3
、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拼装拖拉机、变型运输(拖拉)机的行为。对从事拖拉机、变型运输(拖拉)机的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拉网式检查,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整顿农机具维修市场,切断假冒伪劣农机及配件进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渠道。
    (
)第四阶段(200510月中下旬),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工作。
   
认真做好20051-9月份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各工商所要对“红盾护农行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县局市场规范科。2005925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局市场规范科。县局将根据情况向社会各界通报20051-9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情况,曝光一批违法农资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
    
五、行动要求
   
(一)提高护农认识,加强护农宣传。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到组织落实、安排周密、责任明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行动有序、内容丰富,确保收到明显成效。依照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宣传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可以在辖区的乡村启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护农宣传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各单位要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场管理机构要与消保、经检、企业登记等机构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供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三)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资案件。
附国家总局宣传口号:
    1
红盾护农行动,扶农支农保农;
    2
、红盾护农促增收;
    3
、红盾护农在行动,放心农资促“三农”;
    4
、扶持“三农”大发展,红盾护农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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