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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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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中心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推进“法制海盐”建设,保障我县“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在创特色、针对性、求实效方面下功夫,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建设“法制海盐”、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民强县、基本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2、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方式。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发改局的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主要对象、内容和任务

(一)、主要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我局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民主法治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使干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2、认真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招标投标、重大项目督查以及民事、合同、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努力实现依法行政。

3、深入学习有关价格工作的专业法律法规。密切联系价格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与价格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推进价格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4、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进“法治海盐”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建设“法治海盐”要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和督查制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6、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全面实施依法治县的规划紧密结合,并努力推动依法治县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步骤和方式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本规划内容,建立并调整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和购买了种类法制教育书籍,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我局将根据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度各年度执行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力求注重实效,定期检查。

3、检查验收阶段:我局将根据本规划,每年年终对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和自查,在此基础上迎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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