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科(室)、所、中心窗口: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盐政发[2008]34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质量兴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实施“质量兴县”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通过政府推动、企业自律、市场引导、政策激励、社会参与,进一步推进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充分挥发我局的职能作用,通过三年努力,努力形成政府积极推动、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企业自律负责的质量管理工作新格局。全县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县争创“全国质量兴县先进县”目标作出贡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具体目标如下:
1、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设、交通、水利工程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达到60%以上。积极配合做好省、市优良样板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争创工作。
2、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活动,服务质量投诉率逐年降低。全面加强零售业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县城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努力为消费者提供舒适、放心的购物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产品)的评定活动;“放心店”工程建设达到村村全覆盖;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节水、节能、可再生资源产品认证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的产品数量逐年增加;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未发生因当地污染源引起的重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城区噪声一类区45分贝,二类区55分贝,三类区65分贝。
三、工作步骤
“质量兴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我县打造“一城三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国质量兴县先进县”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质量兴县”工程总体上分三个阶段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2008 年2月-7月)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等宣传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争创“全国质量兴县先进县”的良好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10年9月)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实施工程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快项目推进,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和品牌工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进一步加强引导,推进产业升级。积极加强调研,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良好氛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落实年度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
(6)切实加强物价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大对食用油、鲜猪肉、牛奶制品、粮食、液化气等调价备案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擅自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商品促销行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从明码标价入手,以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为重点,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的信息畅通,热情解答价格咨询,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依法处理价格违法案件,打击零售业价格违法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0月—12月)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总结,找出差距,并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配合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不断完善“质量兴县”工作机制,实现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