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海盐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督管理,全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我县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造“平安海盐”,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8年年底前,全县各镇(区)至少在一个行政村(社区)或一个工业园区进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建立数据库。2009年底前,全县各镇(区)初步建成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合理划分、建立网格。各镇(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以镇(区)行政区域划分为一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内,根据企业分布情况,有序合理进行若干个网格划分;以行政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划分为二级网格,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号,绘制成彩色网格图张榜上墙并报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力求完整、建立信息库。各镇(区)要在确定网格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网格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机制。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等。
(三)落实人员、明确任务。按照建立县、镇(区)、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体系的要求,每个网格配备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并落实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联系。各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通过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支付职工工资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做到对网格内的用人单位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工资支付等情况“五清”。
(四)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在全县建立以镇(区)、村(社区)网格的基础上,形成县、镇(区)两级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联网,进一步将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等要素有效整合,共享各网格单元的动态资源,实现对用人单位帮助指导、服务宣传和监督检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切实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2008年,要求全县各镇(区)至少有一个村(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档案,2009年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基本实现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县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各镇(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区)要迅速、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重点抓好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指导。
三、工作职责
(一)县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负责网格划分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各镇(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建立县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负责对各镇(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各镇(区)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
县公安局: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办理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加强对企业主(法定代表人)、职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县总工会:负责提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数据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各镇(区)地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县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县所有用人单位有关税务登记情况。
(二)镇(区)职责。做好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一级网格管理和二级网格划分,并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负责安排落实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网格内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的配置;负责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用工信息采集,建立本网格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劳动用工基础台帐;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一般性劳资纠纷,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违法案件等。
四、工作要求
(一)人员要到位。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作,要按照职责岗位要求,配足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人员到岗、到位。各镇(区)要合理划分网格,落实督促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开展工作。形成县、镇(区)、村(社区)三级网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二)职责要明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初步明确县、镇(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完善措施,推进工作,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制度要落实。为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对各镇(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县劳动保障部门制订《海盐县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各镇(区)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既要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出工作特色。要积极稳妥处理好工作矛盾中的各类问题,为我县的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