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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教中心、秦山成校、教研室、本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浙教督[2009]47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并激励学校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自主办学、自主发展,逐步建立起自我设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现代学校管理机制,也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各学校务必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执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省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局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其良局长担任组长,陈雪良、周锷、蔡卉琳担任副组长;成员:张社强、沈伟民、姜海飞、黄伟民、陶荣根、姜建林、陆李松、夏建生、张新良、王国翼、张惠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督导科。

二、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工作步骤

(一)学校发展性评价试点工作。

1、自2009年上半年起,学校发展性评价首先在实验中学、滨海中学、秦山中学、实验小学、于城小学、元通小学六所中小学进行试点。

220095月底前全县各试点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操作规程,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局督导科。

320098月底前,县各试点学校完成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并报送局督导科。局发展性评价指导组9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审定,并经教代会通过。

42009--2010年底分别进行形成性评价。各试点学校进行年度自评,指导组对学校阶段性自评进行指导、认定。

52011年底对试点学校进行终结性评价。

(二)全面推行学校发展性评价。

1、在试点的基础上,积累经验,至2011年全县所有学校分批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

2、学校发展性规划每一轮一般为3--4年,每一轮结束后在结合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自身改进措施,并制定新一轮的发展规划。

3、发展性评价要与对学校考核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校长年度考核和任期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重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操作规程。

2、各学校要依据基础性评价指标和发展性评价指标等要素,科学制定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体现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目标。

3、各学校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把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列入教师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

4、各学校要把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与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校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阶段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标准,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实现诊断、整改、提高的自我完善机制,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互动的教育督导机制。

附: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

    2、海盐县发展性评价试点学校及指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教督〔200947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

 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学校发展性评价是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基础,自主提出达标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发展性评价方案,以学校为主、教育督导部门参与的学校评价活动。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活动对于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对象和主体为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并在实践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一、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目的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为指导。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以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达成度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持续发展。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促进建立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学校发展性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引领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性评价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将学校发展需求与社会、学生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引导不同水平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

(二)主体性原则。评价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全校教职工的参与,激活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构建起自我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进一步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合作性原则。评价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与学校、学校内部的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形成平等合作、相互协商、共同研究的氛围。学校发展性评价需要社区、家长、学生的合作与参与,并将评价方案、评价结果通过适当的途径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形成校内外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机制。

(四)适当性原则。评价以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基础,评价重点、标准、方法因校而异,引导学校在基础阶段目标实现后向更高阶段发展,从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五)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注重对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让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把评价作为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动力。同时,把发展性评价与对学校的考核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标设计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的,体现了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教育督导部门应通过督导评价,指导学校努力实现有关选定的发展性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发展规划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及方法的培训。学校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自身实际,发动教职工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指导所属学校修订、完善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须经教代会通过并在学校公布。
   
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应与校长的任期相一致。
   
(二)实施规划

学校将发展规划中的总目标分解成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年度工作目标设计为评价指标,分别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实施。学校要定期了解实施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责任区督学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随访指导。

(三)提出形成性评价(年度评价)

学校自上而下组织教职工开展自评,并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撰写阶段性自评报告;教育督导部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研究信息资料分析,和责任区督学一起对学校的阶段性自评报告进行认定,并向学校进行反馈,帮助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确定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由学校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自查自评总报告。在此基础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终结性评价,撰写督导报告,并向学校公布评价结果。学校在综合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自身改进措施并制订新一轮的发展规划。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由教育督导部门将各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考核、任免、奖惩和评先评优以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校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争取三年内在所有的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重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建立学校实施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操作规程。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等要素,科学制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体现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目标。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把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列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要把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与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校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阶段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标准,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实现诊断、整改、提高的自我完善机制,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互动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帮助学校按规划达成目标,特别是对学校基本条件的相关指标要帮助学校实现达标。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发展性评价的研究,要组织督学、学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开展总结交流,注意积累经验和教训,努力提高督学的专业能力和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的积极性,提高发展性评价理论与实践水平,使学校发展性评价持续、有效地开展。要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协商制度,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给予指导。要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作用,认真帮助指导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要建立辖区内各学校的基础性指标数据库,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合作,汇总与分析学校的年度自评报告,及时掌握学校发展进程。要通过学校发展性评价,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在指导、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的功能。

请各地将试行过程中的情况、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厅督导处反馈。

附件:浙江省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参考提纲

浙江省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督导  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30印发

浙江省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参考提纲

学校基础性评价指标

 

评 价 指 标 要 点

1校舍面积:幼儿园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III类及以上标准,普通高中达到《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建设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三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的建设要求。

2设施设备:幼儿园达到省三级及以上配备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配备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逐年提高。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

3领导班子:校长和领导班子理念先进、思路清晰、作风踏实、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教职工满意度高。

4师资队伍:学校专任教师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学历达标,队伍相对稳定,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生均公用经费的10%专项用于教师培训。

5机构设置: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能落实。不违规收费。

6民主管理:学校教代会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教职工参与意识强,能有效对学校行政进行监督。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

7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落实。有学校安全、重大灾害事故、食物中毒、发生传染病等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并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演练。

8师德规范:学校有师德规范和相应的考评制度,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于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心态和团结协作精神。

9德育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科教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德育教育网络。

10帮扶措施:建立弱势群体长效帮扶机制,关心、帮助困难学生和后进学生健康成长。

11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还要确保学生的实践性教学)。

12注重学生身心健康: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和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13培养学生行为习惯:学生自觉遵守各项守则和规范,具有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学习、劳动、生活习惯。

14入学率与巩固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率、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学校辍学率低于5%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南

类别

          

发 展 规 划

1规划制定:学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与学校文化特色,重点突出,具有进取精神;近期目标、中长期目标明确,针对性强,体现学校阶段性、可持续性发展。学校发展规划得到教职工、学生、社会广泛认可。

2目标管理:依年度将发展目标和规划分解成任务、项目,具体实施策略得当。

发 展 性 评 价 项 目

1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具有改革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并能运用现代学校管理方法和手段;具有人格魅力;能有效解决面临的困难。

2学校管理:学校运转高效有序、充满活力;具有学习型组织特征;学校各类资源配置合理,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利于师生发展;干群关系融洽。

3文化建设:校风、教风、学风蓬勃向上,人际关系和谐;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师生参与面广;利用学校内外部资源,发扬自身的传统和优势,建设具有特色的学校文化。

4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素质发展校本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制定校本培养计划;促进教师主动学习、研究和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重视并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5德育工作:构建切合学生实际,分层递进的德育目标体系和内容序列,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建立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机制。

6教学改革:认真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积极开发并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不断提高教与学的效果;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尊重学生差异,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求。

7学生学习: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记录机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各科学习均衡发展,学业水平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素养得到全面提升。

8信息技术:逐步完善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教学过程、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应用;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提高办学质量。

9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立足于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实际问题;教师参与面广;研究成果能及时应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能切实推动学校发展。

10自主评价:周期性地开展学校综合自评,建立不断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

预 期 效 果

1学生发展:学生个体发展目标清晰;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素质、艺术修养、劳动技能和个性品质得到全面提高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学生的优势潜能得到发现、发掘和发展;学生成长目标有效达成。

2教师发展:教师在工作与学习、思考与反思中实现自我成长,体现自我价值;感受到职业的尊严与快乐。

3学校发展:学校的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特色逐渐形成;学生、家长、社区满意度高。

自选项目

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设发展性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

注:在实践中各地及各学校可根据实践需要,补充选定、自定评价要素。

海盐县发展性评价试点学校及指导小组名单

A组组长:郑其良

实验中学:沈伟民  沈建中

滨海中学:黄伟民  王华奎

秦山中学:张社强  丁光明

联 络 员:王国翼

B组组长:周 锷

实验小学:陆建飞  徐利华

于城小学:姜建林  胡立峰

元通小学:夏建生  严雪林

联 络 员:张惠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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