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现将《东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推进宏观政策精准落地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1.深化完善“一池一码三减三清单”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
2.迭代升级电子税务局,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
4.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严格落实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牵头单位:市银保监,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全面自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增加普惠金融服务,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
1.深入推进银行保险业数字化改革、“无证明化”改革。加快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信息科技技术,提升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强化业务管理。(牵头单位:人行东阳支行、银保监,参与单位:市金融办、银保监、涉企公共数据相关部门)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金华市相关部门关于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工作部署,督促商业银行改进贷款尽职免责标准和流程,引导商业银行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牵头单位:人行东阳支行、银保监)
3.组织实施信用“531X”工程升级版,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发挥信用在信贷方面作用。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等指标体系,为银行风控产品开发提供保障,发挥全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东阳支行、银保监,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税务局、供电公司、水投集团、横店燃气公司)
(三)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
1.按省级部门要求结合东阳实际取消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并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办理。用《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代替就业协议书上签章,作为高校毕业生调转档案、就业调整的凭证。加强教育、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
2.完善落实稳就业工作政策举措,加大就业服务供给,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工作首位,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研究建立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制度,切实提高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公信力。优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三位一体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推动审批事项应放尽放
(四)系统梳理现有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落实国家、省有关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规定,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2.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切实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职责,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五)大幅精简重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要求,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及改变管理方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2.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多规合一”等改革,健全数据共建共享体制机制,深化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广数字化图纸,加强多部门业务协同,提升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的效率,压缩审批时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文广旅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东阳分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水投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横店燃气公司)
(六)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1.按照国家、省部署和要求,取消相应产品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2.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根据省统一部署扩大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加强与开展合作的认证机构对接,积极为我市企业联系认证机构,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结合实际制订相关监管办法,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意见,探索推进汽车购买“一件事”集成改革。(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税务局)
5.按省级部门要求,落实与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推动移动应用程序(APP)多部门联合检查检测、简化优化网约车行业市场准入等改革举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
(七)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
1.根据国家级、省级层面编制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制定行政备案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正在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明确设定行政备案事项的权限,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2.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年检改年报工作,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商务局、统计局、人行东阳支行、金华海关东阳办事处)
3.按省级部门要求,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同时严格抓好存量政策文件的清理,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应废尽废,应改尽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八)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1.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版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争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东阳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金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人行东阳支行、银保监、烟草公司)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九)强化多环节协同办理,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修订后的《企业注销指引》,依托全省统一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完善企业注销全流程进度实时跟踪,结果实时反馈的“一网”服务。严格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允许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进一步优化企业普通注销便利化服务,降低市场主体退出的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税务局)
2.探索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机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长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与经信、自然资源、人力社保、税务、金融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吊销未注销企业予以强制注销,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法院、经信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人行东阳支行)
三、加强新型监管体系建设
(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1.组织开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检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
2.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推进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3.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配合省级部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配合省级建设部门建设数据管理集成化、风险防控智能化、技术服务便捷化、业务工作协同化为一体的“数字监管”系统,强化“互联网+监管”应用,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
4.深化信用东阳建设,细化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融资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东阳支行)
(十一)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加强监管薄弱环节建设
1.按照国家和省级部门要求,梳理明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订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2.按省级部门要求,以进一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基础,迭代更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形成整体完备的执法监管事项目录。其中,综合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比例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3.深入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