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18〕57号)的文件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管理,清理盘活资产,放大资产效益,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更好地破解融资瓶颈,拓宽融资渠道。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摸清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家底”,分门别类对资产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市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清查,摸清家底。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单位对房地产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准确掌握资产数量和资产使用情况。
(二)完善权证,做实资产。切实抓好权证不全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做到权属清晰。
(三)盘活存量,做大国企。根据经营性国有资产应统尽统,归属于经营性资产的,充实到国有企业,做大国有经营资本。
三、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的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房屋和土地,涵盖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用房(住宅用房、商业用房等),已纳入国有企业体系的房屋和土地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清底数(4月1日至5月31日)
由市府办牵头,结合《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公有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乡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单位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房产、土地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统计,并按照“一房(地)一档”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为下一步确权或移交打好基础。(联系人:叶明;联系电话:86662632。)
(二)综合分析、制定方案(6月1日至8月31日)
由市国资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先确权后划转方案,报市政府审议研究。
(三)分析原因、确权登记(6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权证不全的房地产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统一指导各相关单位落实办理确权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1),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合力共为,高效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调查、确权、划转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优化服务,简化程序、减免费用,为划转资产办理好各种手续。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部门单位要严守组织纪律,依法规范操作,做好清查盘活工作。对工作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
1.东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东阳市公有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承诺书
3.东阳市公有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4.东阳市公有房地产权属登记表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1
东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班 长:陈 洪
副班长:虞柏新(市府办) 楼尚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韦向东(国资办)
成 员:金旭东(财政局) 李中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仕政(住建局) 曹晓红(国资办)
赵丽娅(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单仲尧(税务局)
专班设调查摸底组、政策协调组、确权登记组3个工作小组,由各相关部门抽派专人参加。
一、调查摸底组
组 长:虞柏新(市府办)
副 组 长:赵丽娅(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成 员:王松达(财政局) 金平平(国资办)
金海英(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房屋和土地,涵盖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用房(住宅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资产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指导各镇乡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单位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房产、土地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统计,并按照“一房(地)一档”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为下一步确权或移交打好基础。
二、政策协调组
组 长:曹晓红(国资办)
副 组 长:金旭东(财政局)
成 员:王松达(财政局) 张 平(国资办)
主要职责:负责在清理确权后,对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划转方案,报市政府审议研究。
三、确权登记组
组 长:李中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副 组 长:楼万丈(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