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的政策意见》(东政发〔2021〕16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金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歌画东阳”的发展新定位,有效利用政府“财政+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助力构建四个千亿产业发展格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政策引导、考核监督的作用,通过政银担协同发力,推动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二)专注科技。科技信贷担保体系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专注科技适度规模经营。
(三)风险共担。通过建立政府部门、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及经营主体多方合作机制,坚持“资金优先、利率优惠、规范操作、风险共担”,为助科技创新首位战略提供新动力。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组织
1.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控担保公司”)具体承担,市财政局、相关银行共同参与。
2.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市科技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性信贷扶持方向和重点;负责做好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提供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科技经营主体清单。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风险池资金。
市国控担保公司: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企业清单,以及相关银行上报的《尽职调查报告》,开展尽调、审批等工作;负责与贷款客户签订《委托担保申请书》,办理其他担保相关手续及反担保措施(包括抵质押手续、反担保合同等);负责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函》;负责与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具体合作;创新开发多项专项担保产品。
相关银行: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经营主体清单,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负责贷款发放工作。
(二)支持对象
注册在东阳或在东阳有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三)资金用途及额度
每个企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