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新增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新增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新增违建管控处置力度,及时有效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推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纵深推进,高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新增违建防控管理机制,落实行政问责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及时依法处置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建防控全方位有效监管。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建立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并将违法建设防控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牵头负责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管控和处置工作。对于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群众信访等重点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研判会议制度,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专题分析研究,提出明确处置意见。
(三)部门管理和执法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严格审查新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确保功能空间合规合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期间,根据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加强跟踪检查;负责全市违反土地、林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村民未经依法批准或超过批准建造住宅行为的查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配合(以市政府职能划转为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市住建局负责落实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等企业新发违法建设防控责任,负责全市违反建筑法进行无证施工行为的查处;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涉及市区公路控制区、江河水库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三、健全防控体系
建立市、镇乡(街道)、村(居)三级巡查网络,实行动态化防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置。
(一)市级防违控违网络管理体系
市“三改一拆”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水务、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各自职责领域内的防违控违体系建设。各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加大拆违执法力度,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的防违控违工作合力。对本级发现、上级交办、卫片检查、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涉嫌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处置,并将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镇乡(街道)级防违控违网络管理体系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建立对应的防违控违管理网络,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整合充实执法队伍,落实市级防违控违工作要求,对村(居)及辖区企业防违控违工作进行管理、督察和考核。建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村干部、巡查员、执法人员、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员现场抓的防违控违机制。
镇乡(街道)级防违控违管理网络主要工作职责有:
(1)建立网格。负责制定本镇乡(街道)的防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以村(居)为单元的信息化管理网格,成立常态化巡查队伍,明确巡查的对象、内容、范围、时间、程序。
(2)防控核查。强化巡查的频率及效果,定人定岗定范围,全过程无死角。联村干部在工作中发现在建违建行为或接到村级网格员的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涉嫌违法建设的事项,应及时开展调查。调查核实后,应依法确认建设行为是否违法。
(3)依法处置。经核查认定是违法建设的,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上级交办、卫片发现、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的事项,应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已完成处置的,在48小时内及时上报结果;规定时间期限内无法处置的,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审定,按审定意见处置。
(4)督查考核。各镇乡(街道)应强化防违控违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巡查档案,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将各防控责任人的年度工作奖惩与防违控违工作成效挂钩。
(三)村(居)级防违控违网络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