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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单位:

《东阳市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以来,东阳市按照省、金华市工作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坚持“四个最严”总要求,以“四有两责”为统领,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监管、全员参与”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实现了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并于2020年7月由浙江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食品安全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深度治理阶段,结合东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各镇乡街道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严格执法监管,汇聚共治合力,加快构建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广大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大宗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基本杜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深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三网六体系”建设,结合“两网融合”和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基层镇街食安办星级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动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致力保障食品安全,形成具有东阳特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模式。确保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经得起督查检查、风险监测、跟踪评价,得到群众认可、社会认可,每年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自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持续增长。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理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投诉、举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及总体状况认可度、满意度,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保持在80分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

1.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贯彻《东阳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东委办发〔2018〕22号),细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请市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发改局、各镇乡街道,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相关监管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所占权重不低于3%。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乡街道)

3.强化食品安全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经费纳入镇乡街道财政预算,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财政经费保障,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传、会议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确保监管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装备、设备设施配备达到省定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每年4.5批次/千人的检测样本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食安办成员单位、各镇乡街道)

4.持续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市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完善秘书处工作机构设置,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健全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市食安委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次以上,市食安办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委编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乡街道)

5.持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加强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专业化比例不低于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海关东阳办事处)

(二)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基层网格体系建设

1.提升基层食安办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浙食安办〔2020〕2号),推进镇乡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分步实施基层星级食安办建设,实现组织领导更加明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队伍建设更加规范、经费保障更加到位、统筹协调更加有力、运行管理更加有序。镇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食品安全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城区街道、中心镇每年不少于2次。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持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2.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四个平台”建设要求,突出基层食安办在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协调作用,促进市场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加强镇街食安办实行星级管理分类指导,深化全科网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能力提升,有效发挥网格员食品安全协管作用,健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保证所有基层网格员集中培训每年至少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三)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1.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市级检测机构要满足监督抽检常规理化、微生物指标定量检测需求,年均扩展检测项目30个以上,年定量检测800批次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保持在30%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聘用比例不低于7%。推进市场监管所、放心农贸市场等快检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年检测量达到规定批次以上,按规定处置抽检不合格产品,引导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自检自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街道)

2.提升风险监测能力。风险监测技术机构仪器设备持续达到省定要求。辖区每千人口食品和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样品数在1件以上,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得到有效整合,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落实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监测结果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装备,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或应急培训。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强化舆论引导,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4.提升全程追溯和智慧监管能力。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大型商超、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婴幼儿乳粉生产经营、食品批发等单位建立使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加强农贸市场电子追溯体系使用管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式,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建设率保持在80%以上,有效运行率保持在90%。推进农贸市场一户一档电子化管理。(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四)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体系建设

1.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及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滥用农药、兽药及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和其他违禁物的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落实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学指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逐步建立可追溯农药管控机制,确保浙产农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和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添加“瘦肉精”、注水等违法行为;屠宰后动物废弃物按要求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和消费环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

2.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风险分类等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A、B级至少一年1次,C级至少一年2次,D级至少1年3次;正常生产食品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应达100%。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清单,进一步规范自查自评等制度,自查报告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食品、乳品、酒类、冷冻食品、自制食品为重点产品,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进口食品企业、其他有条件的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实施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风险监管目录,推进进口食品追溯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全面排查进出口食品集散、仓储、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销售承储来源不明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假冒商标或相关证明文件、销售过期或腐败变质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网上有效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加强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市场快检室正常运行并免费向公众开放。进一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农贸市场”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东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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