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4〕12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方案(2018-2020年)》(浙食药监餐〔2018〕5号)、《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38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农村地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红白喜事或传统节庆等各种活动所设宴席。)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结合“浙江省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关于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工作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
二、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大力推行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分工,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经营管理新模式,努力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统筹分类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
全市将大力开展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各镇乡街道需统筹安排、分类推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辖区村(社区)有效利用农村现有条件成熟的各类场所,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力争逐步实现农村家宴中心基本覆盖。2018年—2020年期间要率先开展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三年计划;其中,2018年底前,各镇乡街道需完成各1家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建设;2019年—2020年期间,完成金华市级下达的农村家宴中心任务指标。农村家宴中心厨房建设参照《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标准》实施(见附件1)。
此外,各镇乡街道、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加强对家宴中心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日常管理机制。市食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心运行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各镇乡街道要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四个平台”、全科网格建设,严格按照《东阳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见附件2)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管理,完善农村家宴厨师体检培训和备案,提升农村集体聚餐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能力。
依照农村集体聚餐规模大小,各镇乡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村(社区)网格员要分类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三)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分工
市食安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农村家宴中心规划、建设进展情况;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