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三门县工商系统责任区监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县局反映。
附件:2013年度三门县工商系统责任区监管考核内容及
计分标准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22日
2013年度三门县工商系统责任区监管考核办法
为全面深化和推进责任区监管这项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进一步优化责任区监管功用平台,提升监管效能,降低履职风险,促进工商监管职能全面履行到位,根据市局责任区监管考核办法和县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区工作“一把手工程”,全所(分局)资源有机结合。
(二)开展风险防范教育,梳理责任区监管的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做好责任区干部履职痕迹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做好分层分类监管规范深化工作,优化监管层级设置,明晰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基层监管重点,分类确定监管方法。
(四)建立科学的任务下达处置和责任区重要事项反馈报告制,形成责任区干部、巡查队长、所长、科室上下互通监管机制。
(五)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责任区平台落实登记事项、信用监管和无照查处工作任务,应用年检、信用等监管结果深化责任区动态监管,通过社会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六)探索运用高科技监管手段,减轻干部工作量,提升监管效能。
(七)责任区监管各项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得到具体实施和落实,巡查监管质量显著提高。
(八)积极参与责任区监管能手评比、示范责任区创建,积极参与责任区监管技能培训、竞赛等活动。
(九)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督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责任区监管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积极配合县局开展责任区监管重点破题项目研究,参与实施责任区课题调研,及时完成课题调研任务。
(十一)加强监管理论研讨,及时上报责任区监管规范工作动态、信息。
(十二)按要求完成县局布置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方式
(一)工商所(分局):责任区监管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指标,由县局责任区办组织相关科室不定期对各工商所(分局)进行考核,通过网上检查与实地抽查综合评定。定性考核指标由县局相关科室半年度或年终一次性评定,考核结果记入工商所(分局)考核内容。
(二)业务科室:涉及7个业务科室(注册科、企业监管科、市场科、网监办、食品科、经检队、消保分局)考核的有两项工作内容,包括科所上下互动和科所事权划分工作。一是科所上下互动工作,以市局责任区监管年度考核得分为准;二是科所事权划分工作,由工商所(分局)考核科室,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中有出现科所工作分配冲突的,由工商所上报县局责任区办,县局责任区办会同人教科核实情况后,记入年底考核中。
三、考核分值和等次设定
(一)工商所
根据县局《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责任区监管作为重点专项考核内容。为便于考核计算,本专项考核办法设定总分100分,在年终考核时折算成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基本分40分。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95分以上(含95分)为责任区监管工作优秀等次,85分(含85分)至94分为责任区监管工作良好等次,75分至84分为责任区监管工作合格等次,74分以下(含74分)为责任区监管工作不及格等次。
(二)业务科室
业务科室两项工作的考核总分为24分,责任区监管工作优秀等次设1家,得分必须为21分以上(含21分),责任区监管工作良好等次设2家,得分必须为18分(含18分)至20分,其他为责任区监管工作合格等次,12分以下(含12分)为责任区监管工作不合格等次。若有多家单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得分高者为优秀单位,其他为良好单位。以此类推。
四、奖励办法
具体奖励办法按照《三门县工商局2013年度财务管理和工作考核若干规定》执行。
附件
2013年度三门县工商系统责任区监管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考评标准 | 考核 形式 | 责任 科室 |
1 | 组织 保障 | 1、落实责任区工作“一把手工程”,全所(分局)资源有机结合(5分);2、开展风险防范教育,梳理责任区监管的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做好责任区干部履职痕迹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5分)。 | 10 | 二项基准分各3分、加分各2分。1、一把手有调研、有关注,利用所务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责任区监管工作研讨得基准3分;有举措加1-2分(以文件、材料为依据)。2、①有具体措施及操作规范的得基准3分;②全面梳理风险点和风险环节有实效,为省市局汇编提供素材的加0-1分;③防范风险做法有成效,在全县具有推广作用的加0-1分。 | 检查台帐实地考评 | 责任区办 |
2 | 优化 机制 | 1、配合县局做好分层分类监管规范深化工作,优化监管层级设置,明晰岗位职责,梳理监管重点,分类确定监管方法,落实监管频率备案上报制度(5分);2、配合县局落实科学的任务下达处置和责任区重要事项反馈报告制,形成责任区干部、巡查队长、所长、科室上下互通监管机制(5分);3、上下互动工作有力。消保、食品、注册、监管、经检、市场、网监等7个业务科室主动对接责任区监管模式,通过基层管理系统与工商所形成上下互动,落实业务监管事项,解决业务监管问题(10分)。4.、事权划分工作清晰。消保、食品、注册、监管、经检、市场、网监等7个业务科室按照科所事权划分方案协调和工商所之间的工作分配,确保科所业务线工作的全面有效对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14分)。 | 34 | 1、基准分3分,加分2分。①配合县局规范、深化分层分类监管有有举措、有效果(规范),根据县局要求,监管频率设定备案、上报规范的,得基准3分;②分层分类监管规范深化工作在全县具有推广作用的加1-2分。2、基准分3分,加分2分。①有具体措施及操作规范的得基准3分;②任务下达、上下互通监管机制有成效、可推广的加1-2分。3、每个业务科室基准分5分,加分5分。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发送上下互动信息数不少于3条,得基准分3分;能够按时接收工商所上报的互动信息,得基准分2分;能督促工商所按时接收办理本科室发送的信息的,加1-5分。业务科室与工商所的责任区监管模式不流畅,未形成有效上下互动,对责任区、工商所上报的问题回复不及时、无实质性解决意见的,对相应业务科室视情扣0-5分。4、每个业务科室基准分8分,加分6分。各业务科室按照事权划分方案落实业务工作,得基准分8分。全年工商所对该科室的无负面反应情况,酌情加1-6分。各业务科室未按事权划分方案分配业务工作,将科室工作、科室为主工商所为辅的工作、新出现、有争议等科所划分不明确的工作指派工商所承担完成的,由工商所上报事实情况,县局责任区办会同人教科核实后,每出现1次,扣1分,允许倒扣分。 | 检查台帐网上抽查实地考评 | 责任区办 人教科 工商所 (分局) |
3 | 整合 资源 | 1、利用责任区平台落实登记事项、信用监管和无照查处工作任务,应用年检、信用等监管结果深化责任区动态监管;2、探索运用高科技监管手段,减轻干部工作量,提升监管效能。 | 7 | 基准分5分,加分2分。1、通过网上检查、实地抽查发现未落实《操作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2、利用当地科技成果、为责任区监管提供综合配置支持或向县局提出有效建议的,酌情加0-2分。 | 检查台帐 网上抽查实地考评 | 责任区办 |
4 |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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