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按照台州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四季度开展市场监管系统“亮剑2021-冰锋”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溯源查处、联动执法和行刑衔接,严厉查处一批影响和危害社会稳定、网络环境、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全力维护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执法重点
(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及省、市、县工作部署,在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集中查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无照经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及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遏制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乱象。(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 市场科 价竞科 消保科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二)开展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责,认真落实部门任务清单,聚焦医疗美容广告、医疗美容药品及医疗器械,推进违法广告信息清除行动、药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加大医疗、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广告在线监测和属地排查力度,从快从严清理处置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行为。结合省药监局(浙药监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与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无注册(备案)证产品、无许可(备案)证的相关产品,以及生产经营使用伪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药械监管科 化妆品监管科 市场科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
(三)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当前网络市场领域的“四大主体、两大新兴领域、六大违法行为”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食品安全违法、侵权假冒、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群众呼声强烈、社会聚焦度高的网络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重拳打击网络交易违法乱象,切实维护良好网络市场发展环境。(责任单位:价竞科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餐饮科 知识产权科 消保科 市场科 各市监管场所(分局))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巡查监管力度,指导督促房地产市场主体履行法定责任,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商业贿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有效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竞争有序、放心消费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价竞科 消保科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