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08年,我镇以“红榜颂道德”活动为载体,开展了“首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隆重表彰了16位镇级道德红榜人物,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为集中展示我镇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全力冲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创建,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实施“红榜引领工程”,坚持评选表彰、教育宣传、学习实践、帮扶救助四个并举,通过“城乡互动深入挖掘、创新模式联动宣传、示范带动比学赶超、关爱帮扶凝聚人心”四大举措,不断引领人们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在全镇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二、红榜人物评选标准
本届红榜人物将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评选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10名(初定每个类型2名)。
红榜人物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浬浦,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社会认可度高(原已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及镇“第一届道德红榜人物”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具体到各个类型,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助人为乐典范”。“助人为乐典范”是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3)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见义勇为楷模”。“见义勇为楷模”是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孝老爱亲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是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四)“诚实守信使者”。“诚实守信使者”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五)“爱岗敬业标兵”。“爱岗敬业标兵”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方法步骤
(一)调整机构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
在2008年首届红榜颂道德活动的基础上,调整“红榜颂道德”主题活动评审委员会。本次活动由镇党委牵头并组织协调,评审委员会由镇党委及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 评选表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毛祖心
副主任:徐伟兵
成 员:谢台体(党政办)、王义贤(派出所)、赵宗其(镇团委)、吴赛丹(镇妇联)、罗叔宏(民政办)、张礼涨(工办)、谢贺敬(农办)、徐亚利(电教中心)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徐伟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部门要建立由分管党务的领导为组织的“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二)教育引导和主题实践阶段(5月至6月)
全镇各行各业、各行政村要把主题实践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基础,结合单位、行业、镇、村实际,广泛开展献爱心、做好事,抓规范、促管理,学法规、明事理,抓服务、塑形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广泛参与。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努力培养、推树先进典型,及时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事迹,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评选推荐和组织审核阶段(7月至11月)
1、村级(社区)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7月份)。各行政村要全面发动,对照评选标准进行民主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连同主要事迹在本村(居)内红榜公告并接受群众评议,村级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由村(居)委员会进行自评并表彰奖励;
2、镇级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8月份)。各村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经筛选后推荐参加镇级道德典型评选,镇级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及主要事迹送至各村张榜公布,并由镇政府予以表彰;
3、县级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9月份至11月份)。筛选推荐本镇先进典型候选人报县文明办,参加县2011年“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
(四)表彰奖励和学习宣传阶段(12月份)。举办“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颁奖典礼,由镇政班子领导对全镇道德建设红榜人物进行隆重表彰,敲锣打鼓地把先进典型送到各村,并在镇、村红榜公布。各新闻媒体分期分批宣传先进事迹,掀起学习先进热潮,扩大我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是继2008年“红榜颂道德”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镇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认识培育、挖掘、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齐抓共管,使第二届红榜颂道德活动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群众文明道德素养的过程。
2、层层发动,深入挖掘。评选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人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层层推荐评选,覆盖全镇,形成自我教育机制,因此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立足企业、行政村、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重点培养,着力教育,深入挖掘。
3、宣传造势,教育并举。各行政村、各部门大力宣传“第二届道德红榜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标准,把推荐评选过程中作为向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过程,力求扩大覆盖面;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事迹,要及时到镇党政办领取统一制式的红榜,以送红榜上门、醒目位置贴红榜的形式,及时广泛宣传,使红榜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此次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4、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建立本村、本行业的道德红榜储备库,对及时发现的道德典型及时登记入库并上报,有效进行动态管理。要对生活有困难的道德模范,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此次评选活动一定要坚持贴近基层、面向群众,严格遵守评选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公正性、严肃性和先进性,不搞平衡,不稿照顾。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专版,紧密配合推荐评评工作,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典型经验和产生渠道,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对评选出的典型人物,要注重搞好后续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先进模范人物辐射力、影响力。机关、单位、学校、群众团体要通过这一载体进一步掀起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热潮,掀起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热潮,使这一活动发挥更大的效应。
5、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镇级、县级红榜人物推荐必须在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红榜颂道德△ 评选 通知
浬浦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