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横镇委〔2012〕4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党支部、镇属机关支部:
为扎实推进党员队伍纯洁性工程,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镇属机关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参照执行):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按照申请审查、民主推荐、德行测评、量化考评、优选确定 “公推量化优选五步法”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以上程序,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推量化优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由镇党委统一安排,一般每年在6月和12月各集中开展1次。
1、申请审查。入党申请人向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填写《三门县农村入党申请人登记表》。村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布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要优先考虑村务管理人员(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民兵、妇女等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发展经济能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重点对象。十种情况人员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见附件)。
2、民主推荐。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会议,从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中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民主推荐会应当提前3日公告有关事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是:党员,非党村务管理人员(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民兵、妇女等村级配套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户籍在本村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村党支部认为必要时可邀请适当数量的村民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党员应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民主推荐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获半数以上得票人数超过应推荐人数的,以得票多者入选)。
3、德行测评。民主推荐时,同步对通过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进行德行“反向测评”。德行“反向测评”主要了解是否在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有不良表现。德行“反向测评”中某项指标被半数到会者认为“问题严重”,或者被三分之二到会者认为“问题严重”和“反映议论较多”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量化考评。对获得过半数民主推荐票、德行测评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进行综合量化考评。综合量化考评时,先由村党支部在征求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本人和有关群众意见后,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然后报镇党委审定。综合量化考评结果应当以合适方式在合适范围内公布,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综合量化考评得分低于1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优选确定。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综合量化考评得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名单,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审核后,在村(党)务公开栏、镇远教频道、三门党建网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问题或者无影响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委会正式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确定党员发展对象阶段
按照定向培养、理论测试、民主测评、量化考评、优选确定“三培两测量化优选五步法”工作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未经以上程序,不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1、定向培养。一是结对培养。村党支部指定支委会成员或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传帮带”,定期了解其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及时报告村党支部。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联系人每两个月、镇分片领导每季度要与入党积极分子个别谈话交流。二是集中培养。乡镇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情、省情、县情、乡情,以及乡镇在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镇党委每半年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体谈话。三是岗位培养。根据村和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对其设岗定责并作出公开承诺。注意在遇到突发事件、中心任务时分任务、压担子,观察了解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
2、理论测试。一般在每年6月、12月,乡镇党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理论测试。理论测试试卷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印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书面理论测试的,应当进行口头理论测试,但需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测试有效期为三年。理论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被判处刑罚的,受劳动教养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上访的,受行政处罚的,在重大事项中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3、民主测评。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会议,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理论测试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参照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会相关要求。民主测评主要了解入党动机、遵纪守法、公益服务、岗位任务完成等四方面情况。民主测评前,培养联系人应介绍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的表现,村党支部应介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其公益服务、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赞成票未过半数者,不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4、量化考评。村党支部要专门指定一名支委会成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表现写实记录工作,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联系人要做好指导和监督。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要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生活表现进行综合量化考评。综合量化考评时,先由村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所在党小组长、本人和有关群众意见后,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然后报镇党委审定。综合量化考评结果应当以合适方式在合适范围内公布,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综合量化考评分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或一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当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未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年参加民主测评和量化考评。
5、优选确定。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量化考评得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名单,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审核后,在村(党)务公开栏、乡镇远教频道、三门党建网作为拟接收预备党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问题或者无影响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委会正式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三、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接收预备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期审批的,依照以下规定办理:1、超过三个月少于六个月未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对申请人入党问题进行复议,并提出复议意见,附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后,然后再报镇党委审批。在预备期确定上,若因本人有关问题未查清等原因所致,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起算;若因组织上的原因所致,且本人一直表现好,其预备期仍应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2、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在预备期确定上,其预备期应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预备党员拟转正前,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全面审查,先由村党支部初审,再由镇党委审核。被判处刑罚的,被劳动教养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上访的,受行政处罚的,重大事项中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党委批准。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前,应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镇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进一步优化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1、优化农村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培养机制。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农村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库。发展党员优秀人才通过群众推荐、党员推荐、村支部委员会审定的“两推一审”的方式集中推荐产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年初开展。村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本村发展党员优秀人才予以公布。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库要保持一定的常量,一般人口较多的村应保持10-20名的优秀人才,人口较少的农村党支部应保持5-10名的优秀人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干部可直接确定为入党优秀人才。未选入优秀人才库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50周岁以上且初中以下(不包括初中)文化程度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发展党员优秀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但需经乡镇党委批准。对入选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库的优秀人才,村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优化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管理机制。实行特殊对象发展入党审批备案制度。凡现任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年龄55周岁以上,非村务管理人员,未入农村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库,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等人员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前,村党支部应当报乡镇党委审批。乡镇党委在同意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备选对象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实行外出工作村民(指长期外出本乡镇半年以上,下同)入党“双政审”制度。外出人员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按照《关于明确发展党员政治审查若干问题的通知》(三组通〔2012〕12号)要求,做好在入党所在地和外出地的政审工作。实行外出工作村民入党“双公示”制度,入党的各个过程除在本地公示外,还应由乡镇党委委托在其外出工作地进行政审。不在本村居住和工作的村民不得在本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外来人员一般不得在我县农村党支部入党,如确需发展入党,按入党特殊对象要求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全程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主动。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是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程牢牢把握在手中。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村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向镇党委报告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镇党委要建立发展党员半年度分析制度,重点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现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发展党员程序落实情况等。要每年开展一次发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全程派人参与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联系人,承担着指导、监督村党支部落实发展党员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责,要全程参与联系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全程参加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相关会议,并负责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村党支部要全程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镇分管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联片领导要参加后进村、复杂村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会议。
3、全程立体审查农村发展党员人选。镇党委要从入党申请开始到预备党员转正的发展党员各个阶段,实行全程立体全方位审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关。要专门成立发展党员审查小组,成员由纪检、组织、公安、信访、政法、司法、计生、国土、城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组织委员任组长。要充分发挥镇驻村干部(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联系人)、联片领导在发展党员政治审查中的作用,凡村党组织上报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人选,都应先由镇驻村干部(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联系人)、联片领导初步审查、签字把关,然后上报镇发展党员审查小组专门审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所发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中共三门县横渡镇委员会
附件1:
三门县农村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民 族 | ||||
申 请 时 间 | 从业情况 | 个 人 年收入 | |||||
现 任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宅 电 | |||||
手 机 | |||||||
学历及毕业学校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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