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创建“基本无违建县”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三门县创建“基本无违建县”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2017年“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行动要求,加速推进我县“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决定开展“基本无违建县”创建百日竞赛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本无违建县”创建百日竞赛活动,全县禁违控违意识进一步提高,违建防控和治理的政策规范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处置,新增违法建筑“零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至7月份,全面达成以下预定目标:海润街道、蛇蟠乡、沙柳街道、花桥镇、横渡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条件,海游街道、珠岙镇、健跳镇、亭旁镇、浦坝港镇达到“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全县完成“基本无违建县”创建任务。
二、行动时间
2017年4月22日至7月30日,为期100天
三、创建标准
按照全省“基本无违建县”创建考评体系,“基本无违建县”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摸底要全面,拆违要彻底,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不符合缓拆条件列入缓拆范围,不符合补办条件办理补办手续的违建,视同存量违法建筑)。全面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排查,形成处置方案,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做到应拆尽拆。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率达到95%以上,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违法建筑拆除后做到即拆即清,建筑垃圾原则上在30日内清理或处理完毕。
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建制镇镇区主要街道,铁路、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河道(省级河道、市级河道、县级河道)、县(市、区)交界线和主要入城口两侧可视范围。
重点类型主要包括: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建筑;
2.存在严重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或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
3.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督查发现但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建筑;
4.已作出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至今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
(二)新增违建管控要严格,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无单体或者同一当事人违法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新增违法建筑,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临时建筑。人防、技防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防违控违长效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建筑,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拆除到垃圾清理完毕不超过30日,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
当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当年违法用地总量不超过15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70亩。
(三)“一户多宅”处置要深入,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工作。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农房确权登记率达到60%以上。
(四)拆后利用要跟紧,切实做到拆有所得、拆有所用。在拆违的同时,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复垦复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做到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拆后土地利用情况全面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五)规划体系和农民建房保障要健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互有序衔接。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0%,建制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60%。实现乡规划、村庄规划(根据村庄布点规划确定的保留村)覆盖率达到90%。城乡规划历年卫星遥感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图斑处置到位率100%。
根据统一部署和规划,逐村编制农民建房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制度,落实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实行农民建房“挂牌施工”制度,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
(六)确保平安稳定,无违法建筑典型案例。对群众信访投诉依法及时受理和规范办理,投诉问题得到依法妥善处理。无因违法建筑拆除、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当年无影响恶劣、被省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的违法建筑典型案列;省级领导批示、省级主要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典型案例,一个月内查处整改到位。
(七)全力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以拆迁改造为重点,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按照“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的要求,做到快签、快拆、快征、快建。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健全城市功能,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八)加强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建设。依托“智慧城管”等平台,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要有一支巡查队伍,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门的巡查人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巡查管控力度,降低违法建筑被动发现率。要有一套工作机制和考核方法,规范巡查、投诉举报、违法建筑处置、反馈跟踪操作流程,设置量化考核指标,严格实行考核。
四、竞赛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省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开展工作,在预定时间内达成“无违建”创建条件,并按以下七大竞赛内容进行评比:
(一)“一户一档”排查。各乡镇(街道)落实专人,整合现有力量,彻底开展“一户一档”大排查。县改拆办统一组织培训,积极指导“一户一档”表格填写。各乡镇(街道)逐村逐户进行摸底,保证排查全面,做到调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建筑的具体情况,并建立健全分类处置台账,明确处置方式和时间要求,实现各类建筑底数清、台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