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衢委发〔2012〕37号)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打好旅游业大发展战役,做大做强我区旅游产业,现就促进我区旅游业大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衢江生态、人文和区位优势,实施大项目,拓展大市场,培育大产业,全力加快旅游产品建设,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着力加强市场营销,切实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产品从单一的观光型向现代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市场由旅游过境地向生态宜人的休闲旅游目的地转变,城区功能由单一的开发区和行政中心向人文和生态休闲旅游综合体城区转变,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58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0亿元,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均比2011年翻一番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15%以上。旅游及配套项目建设累计总投资达45亿元以上。旅游产品体系明显提升,旅游接待设施明显提升,城区旅游功能明显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明显提升,把衢江打造成为四省边际休闲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项目建设,积蓄发展后劲。
1.加快旅游精品区块建设。按照资源产品化、产品品牌化、经营集约化、主体市场化的要求,建成一批精品旅游区块,重点推进以紫薇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主的乌溪江休闲度假旅游区、以莲花现代农业为主的观光旅游区、以黄金海岸度假区为主的铜山源养生度假旅游区、以“两江两港两岛”开发建设为主的商贸文化休闲旅游区等四大旅游区块建设。加快农家乐乡村旅游的串珠成线、扩面成片,打造一批管理水平高、主题特色明、集聚效益显、品牌影响大的精品农家乐示范带。
2.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的研究和策划,突出项目建设主抓手,以项目化加快旅游业发展。加快推进九九红玫瑰园、乌溪江度假村、黄金海岸度假区、银湖山庄、千里岗红色(探险)景区、江心洲旅游综合体、饭甑山度假区、大乘温泉度假区、泉水塘度假区、节理石柱地质体验区等十大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天脊龙门、药王山、九龙湖、太真洞等景区的品质,力争到2015年,全区拥有3A级以上景区5个。进一步完善旅游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建立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深化资源整合,丰富线路内涵,精心策划乌溪江森林湿地养生游、千里岗红色探险游、莲花现代农业观光游、大洲全旺祈福文化体验游等四条精品旅游线路。
3.加快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星级饭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饭店建设,引导区内酒店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型酒店、汽车旅馆和家庭旅舍,形成以三星以上酒店为主体、经济型酒店为支撑、汽车旅馆、乡村旅舍、农家乐等为补充的饭店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区拥有三星级以上饭店3—5家。加快发展特色餐饮,深入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通过“十大碗”等名菜名点评选活动,打造独具魅力的衢江旅游餐饮品牌。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推出一批衢江旅游必购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
4.加快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围绕“两富”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及“一村一品”建设,依托区域的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大力推进“一区三带多村点”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是做大做强以黄坛口乡和湖南镇等乡镇为重点的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做精做细以廿里镇、后溪镇、岭洋乡、举村乡等乡镇为重点的环乌溪江山水风光带,以大洲镇、全旺镇、高家镇等乡镇为重点的衢东民俗文化带,以峡川镇、莲花镇等乡镇为重点的衢北观光休闲带;做优做特绿色茶坪、彩色东坪、红色灰坪(上坪田)、大路畲族风情旅游村、浙西板固兰花村、楼山后历史文化村、湘思亲水园、破石孝文化村、车塘民俗文化村、洋坑非物质文化旅游村等10个特色村。
(二)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新型业态。
5.推进旅游与新农村建设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各部门支持“三农”政策资源,按照环境乡土化、建筑生态化、设施宾馆化、餐饮本地化、服务星级化的原则,以保护带开发,以开发促保护。选择旅游要素丰富、特点鲜明的村落,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全面提升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水平,充实丰富乡村旅游内涵,促进乡村旅游向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到2015年,打造6个省级旅游特色村、100家省级旅游特色经营户(点)、38个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点)、110户三星级以上农家乐经营户和一批乡村休闲旅游专业乡镇(村点)。
6.推进旅游与新城区发展融合。坚持城旅一体化发展,把旅游发展全方位融入城区整体发展的综合布局,在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彰显旅游特色。深化“商贸兴区”,加快城区旅游化提升建设,把整个城区作为最大的景区、最好的旅游产品、最美的旅游目的地来建设和经营,规划建设两江两湖两岛、金仙岩文化主题公园、中央商务休闲区、樟潭古埠风情街等,不断完善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品位。
7.推进旅游与科教文化融合。强化科技应用,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实施便利的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和旅游服务管理数字化系统。深化文旅融合,深度挖掘人文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内涵,创新开发各类文化体验、文化休闲旅游,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深化旅游与生态休闲的融合,加快开发湿地、温泉等高端特色生态休闲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溶洞攀岩等高端运动休闲旅游产品,打造特色休闲品牌。强化旅游和工业融合,重点打造1—2个省级以上工业旅游示范点。加快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文艺演出等娱乐产品。积极发展旅游教育培训,鼓励在中等专业学校设立旅游专业,推进联合办学,打通旅游院系与旅游企业之间的融入通道。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名星导游培养,推进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三)强化宣传营销,打响区域品牌。
8.强化旅游形象营销。围绕“城中山水、生态衢江”主题形象,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级统筹的原则,编制旅游营销工作方案,把宣传衢江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在重要景区、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宣传牌,并纳入相关建设规划;区级主要媒体要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力度,增开旅游宣传专栏,增加旅游宣传报道;在市区各星级宾馆、旅游集散点发放统一制作的旅游宣传品,共同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加强与主流媒体、知名网站合作,投放衢江旅游形象广告;在主要客源地精心策划宣传营销活动,与当地媒体合作,开展旅游节目和广告互换;结合文化影视动漫创意基地的打造,增加影视媒体宣传渠道。办好森林旅游节、玫瑰文化旅游节等重点旅游节会,深化旅游周末大派送、衢州人游衢江等活动,不断培育市场亮点。
9.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巩固扩大省内及长三角主要客源市场,深度拓展珠三角、渤海湾及周边省市旅游市场,力争开拓港澳台等境外市场。积极推进旅游区域合作,策划推出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周边城市、重要客源地城市的合作,实现互相宣传、互送客源,共同开拓市场。加强与旅游机构、旅游企业、旅游门户网站等的交流合作,推行区域旅游营销委托代理制。培育自驾游市场,完善自驾游配套服务,在高速公路东出口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中心,打造浙西自驾车休闲营地。
(四)完善配套建设,提升旅游品质。
10.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提高进出性、增强通畅性、丰富游览性、建设标准化、换乘无缝化”的要求,大力推进旅游交通网络建设,重点开展旅游交通道路改造和建设。整合线路安排,城乡公交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主要景区(点)和乡村旅游点。到2015年,基本完成3A级以上旅游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景公路建设,开通天脊龙门、药王山景区旅游专线,进一步设置完善通往3A级以上旅游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及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旅游道路上的旅游交通导示牌,并统一纳入道路建设规划并组织维护。加快社会公共停车场、酒店自备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建设。
1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高度重视旅游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2015年前完善所有3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旅游特色街区、区社会资源访问点的多语种标识系统。加强游客中心、公共电话、卫生医疗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景区厕所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公共厕所和生态厕所质量,到2015年全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厕所达标率为100%。开通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完善旅游、公安、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旅游旺季联合执法,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力度,及时受理各类旅游投诉,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旅游团队交通为重点,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预防、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救援服务和保险赔偿为主的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衢江诚信旅游红黑榜,实施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失信惩罚和媒体披露制度,营造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健全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旅游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督查落实,加大对重点旅游乡镇的考核力度。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的旅游业务管理工作。宣传、发改、公安、财政、环保、住建、规划、交通运输、国土、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文广、体育等涉旅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加大旅游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旅游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二)科学编制规划。按照旅游业大发展的要求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休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目的地建设等配套规划,完善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村落的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旅游发展规划体系,明确全区旅游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和建设要求。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确保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加强重点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重点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严格禁止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开发行为,严格执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制度。
(三)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贴息、宣传促销、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扶持奖励等支出。根据加快旅游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四)保障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每年按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旅游产业发展用地。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发改、国土、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全力争取省级重点项目和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五)创新投融资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推进优质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探索组建国有旅游投资公司,作为旅游投融资平台。完善旅游招商机制,全面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引进一批旅游大项目。积极扶持品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大力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资旅游宾馆、旅游景区、旅游餐饮、旅游商品、休闲娱乐项目建设。
(六)完善项目政策。对自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下同)在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大项目,按其实际到位的时间进度,经审核,给予贴息补助30万元;1亿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的时间进度,经审核,给予贴息补助1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开发投资项目,自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100%奖励给企业,第四年、五年留用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旅游大项目按衢委发〔2012〕37号《关于促进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和衢政发〔2012〕19号《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七)完善奖励机制。在执行衢委发〔2012〕37号《关于促进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的同时,对新创建的3A级旅游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新评定的省级生态旅游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评上的三星级旅游饭店,给予5万元的奖励,新评上的绿色饭店,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内新评为四星级、五星级的品质星级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加大对乡村旅游扶持力度,新评定为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农家乐经营户(点),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足),对获得省特色旅游村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旅游强乡镇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鼓励乡镇、村及旅游企业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通往重点景区、乡村旅游村(点)的旅游交通道路建设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培育一批景区和农家乐乡村旅游讲解员,每年评选出区级优秀导游员和优秀讲解员10名,并给予5000元的奖励。
本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区旅游、财政等部门要制定出台旅游业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旅游项目年度申报制度,严格项目审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前我区涉及旅游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