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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法治办〔2013〕2号
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3〕8号)文件精神及市依法治市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全社会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引导全体人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三)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三次会议及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
(四)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五)认真准备迎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大力宣传“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展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区法治办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服务“三改一拆”行动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运用各种载体扩大“三改一拆”法制宣传面,进一步提升“三改一拆”法制宣传实效;
(三)开展2013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
(四)认真准备迎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五)积极配合开展“文明出行我践行?争做最美衢江人”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出行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六)接受区人大对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
(七)根据省普法办要求,部署开展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根据区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注重发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要把“浙江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三)注重创新,扩大声势。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普法微博、普法QQ群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10前报送区法治办。
联 系 人:琚立新、金 昱
联系电话:3838052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