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3〕34号
关于召开全区民政助理员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为认真贯彻《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检查的通知》、《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工作,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召开全区民政助理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5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区民政局会议室(0261)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对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检查的通知》、《衢江区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文件。
2、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科室准备好会议材料;
2.请会议对象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