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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开发明果寺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杜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开发明果寺旅游度假区的请示》(杜政发〔2007〕25号)及《明果寺旅游度假区项目可行性报告》悉。根据你镇要求,我局已派专人实地察看,认为明果寺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厚,特别是以明果寺为中心的周边生态资源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整体开发潜力。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化、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我区旅游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开发建设明果寺旅游度假区,并列入区级度假区。该度假区占地面积260余亩,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
望你镇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要严格按照《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项目详细开发规划,切实做好旅游生态资源的环境保护,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将明果寺建成集观光、宗教、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度假区。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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