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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若干意见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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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大服务监管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衢江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结合“学习苏北创新业,追赶先进比贡献”活动,分局研究制定了深入推进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若干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供高效登记服务,催生涉农主体,服务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支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为相关企业设立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积极服务农村金融创新,引导和催生涉农、支农、惠农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中介机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并加以推广,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指导涉农企业办理股权出资、出质登记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增强涉农企业的融资能力。积极开展涉农企业和农户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扩大融资抵押物范围,允许涉农企业、农户将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订单、仓单以及林权、苗木、果园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积极支持发展农村物流业、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要认真执行国家外资准入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属于国家鼓励、允许类的农林渔牧及有关行业。
    二、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支持、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让更多的农民变成法人。要从宣传培训、放宽准入、订单合同、品牌培育四大方面去引导规范,大力推广农户+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品牌的生产营销模式,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或林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或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或林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土地或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积极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农批市场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趋势,开辟“农超对接”、“农市对接”销售产品的新路子。
    三、实施商标富农战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以区政府出台的农产品注册商标资金扶助政策为契机,以工商新农村建设指导服务站为阵地,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商标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加大对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使用的指导力度,激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动涉农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形成证明商标、品牌基地和块状经济“三位一体”,提高商品质量和档次,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变特色产品为致富产品。要运用农产品商标知识产权,积极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商标和农产品优势企业,积极推荐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争取培育1-2件省或市级著名农产品商标。推动涉农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力争有新突破,从而实现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特别是省、市、著名的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维护商标专用权。
    四、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把培育农村经纪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化方向发展,引导其向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方向发展。在主要乡镇培育和发展粮食、生猪、毛竹、水果、蔬菜和来料加工经纪人,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五、积极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认真开展工商合同帮农工作,充分发挥工商新农村指导服务站作用,加强合同法律宣传,培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户的合同意识,巩固订单农业,大力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要以订单合同运作典型企业为龙头带动,组织涉农企业对接农户,建立基地,运用订单合同统一技术、种苗、生产流程,在保底价的基础上统一收购,把订单变成市场,为农户找市场、稳市场。要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会同区、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引导鼓励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广使用省工商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制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统一全区土地流转合同格式条款,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对利用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积极推广实施农资市场监管软件系统,切实提高防范农资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继续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推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逐步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模式,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七、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突出农村消费者日常生活食品消费的必需品种,加大对农村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交流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强对乡镇集市贸易和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继续抓好农村小菜场和小食杂店的规范整治,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加强配送制、备案制、索证索票制、一票通制和电子监管等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发挥整体合力,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八、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12315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12315中心网上受理功能,建立健全12315短消息受理平台,大力推进农村“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方便农村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
    九、进一步加强涉农广告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对涉农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广告以及虚假违法的加工承揽、种植、养殖广告,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服务。
    十、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实施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要积极争取区政府在农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方面出台扶助政策,在农村十小行业整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集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做好借力文章,推动衢江区主要集镇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在农村小菜场整治和改造提升基础上实施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创新农贸市场监管手段和方式,建立农贸市场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充分发挥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对农贸市场中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警示和惩戒作用,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在全区农贸市场中营造争创星级市场氛围。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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