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水节约〔2021〕3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我市临港工业产业集聚优势,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节约水资源和减少废水排放为核心,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以城市市政杂用为重要补充,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全市域推进再生水利用,打造先进适用成熟的宁波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贡献力量。
到2025年,实现再生水利用“网”的构建、“量”的突破、“质”的提升、“管”的变革、“技”的领先。再生水利用五大重点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136亿元以上。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其中市六区达到35%以上,余姚市、宁海县达到30%以上,慈溪市、象山县达到40%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0万立方米/日以上,其中工业领域的利用量达到1亿立方米/年以上,生态及市政杂用等领域的利用量占比达到60%左右;再生水输配管网总里程达到100公里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再生水利用
1.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优化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布局,按照不同用途水质要求,将再生水统筹用于工业生产、生态环境、市政杂用等领域。扩大再生水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用水的规模,探索再生水先补充河道改善水环境,再进行工业利用的复用模式,统筹实现生态补水与工业用水集约利用。加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市政杂用领域再生水利用力度。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建设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
2.全面推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将再生水作为工业园区生产用水的重要水源,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结合绿色园区创建、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企业用水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重点推进钢铁、石化、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工业水效提升,提高重复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
(二)实施再生水利用重点工程
3.实施污水收集与再生水利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方桥污水厂、海西净化水厂、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加快实施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新建工程。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作用,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分布式、小型化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扩大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市六区试点区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2万立方米/日。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新增及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总里程达到125.7公里。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建设再生水利用深度处理设施,扩大高品质再生水产水规模。
4.实施再生水输配设施工程。将再生水输配管网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范畴,提前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管网,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建设期限和时序,编制实施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以建成全国领先的再生水输送“高速水路”为目标,系统布局再生水管道进入地下综合管廊,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充分发挥水资源集约输配效应。到2025年,新建再生水综合管廊19公里。科学设置再生水利用取水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河道生态涵养区,进一步提高水生态安全性。
5.实施再生水工业供水工程。结合临港产业集群优势,以建成全国领先的再生水工业供水体系为目标,开创性探索再生水“回灌河道改善水环境+工业利用”的复用模式。坚持“分质净水、优水优用、水尽其用”的原则,打造差异化再生水供水体系,根据企业用水需求分质定制低氯水、低电导率水等高品质再生水,凸显再生水工业利用的市场主导特性,探索推进再生水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分质供水产业布局,推进实施丁家山工业水厂一期工程、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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