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精神,推进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支点,锚定“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目标定位,实施内外贸一体化规则标准衔接、企业主体培优、国际品牌创建、开放平台聚能、内销渠道扩容、内外市场贯通、生态环境优化等七大行动,促进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和科技侧融合贯通,打造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一体化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政策引导、企业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坚持内外并重、双转双促。推动外贸产品转内销、内贸产品转外销,促进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内贸企业跨国经营,推动内外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构建形成内贸和外贸平滑顺畅切换、双增长双提升的“双转双促”格局。
坚持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结合宁波禀赋优势、产业特色,率先在纺织服装、智能家电、家居家具等领域培育内外融合发展产业集群。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聚焦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产品标准对接、品牌培育、营销体系建设、销售渠道开拓等难点问题,通过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服务保障等针对性措施,全面提升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额在全国城市排名中上升1位,新增有出口实绩外贸企业3300家;培育形成省级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20个,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200家,新增外贸产品内销规模3000亿元。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更加有效,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则标准衔接行动
1.开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示范。支持企业加入“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促进联盟,鼓励各地开设“三同”产品示范馆。探索建立区域协作、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三同”推广实施机制,推动“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领域。到2025年,“三同”产品达到26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促进内外规则标准衔接。推行“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定、多国证书”模式,推动新增一批国际证书。支持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及联动创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县、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推动形成一批内外规则标准衔接、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的创新经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3.加快先进标准供给。实施“标准化+”行动,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支持企业在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家电等重点领域对标达标。到2025年,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浙江制造”标准200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实施企业主体培优行动
1.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链主”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业务并重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和“链主”企业。到2025年,培育“链主”企业5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口岸办、宁波海关)
2.壮大一批本土跨国企业。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具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到2025年,培育本土民营跨国企业30家,每年备案(核准)境外企业和机构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宁波海关)
3.招引一批国际贸易商。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贸易企业,集聚一批有影响力的离岸、在岸贸易主体。到2025年,引进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国际贸易商6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宁波市税务局、宁波海关、市口岸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实施国际品牌创建行动
1.积极培育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培育“驰名商标”,鼓励发展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创建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到2025年,有效商标注册数达到60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达到130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62件,每年新增“品字标”企业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深化品牌培育全链条服务。优化品牌建设指导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规划、品牌运营等能力。探索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工作机制,推进涉外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并运行品牌指导服务站160家,关联企业18万家,每年评定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3.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行动,组织“品字标”品牌集中推广活动,定期举办“品字标”品牌主题培训会、专题讲座、对接会等,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四)实施开放平台聚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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