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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沪甬产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9〕32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推进沪甬产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9日

宁波市推进沪甬产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机遇,推动沪甬产业合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沪甬合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和2019年主要目标

(一)加强沪甬两地深层次产业合作交流。建立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与上海重点园区、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对口联系机制。

(二)建设浙沪(沪甬)产业合作示范区(园区)。以前湾新区为主体,积极谋划建设浙沪(沪甬)产业合作示范区(园区),争取纳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探索跨省(市)产业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三)加强上海科技飞地建设。充分利用上海科研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宁波骨干民营企业在上海设立企业创新中心,实现柔性引才。

(四)建立沪甬两地共同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在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科技创新和项目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与上海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领域的合作,优化产业链布局,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宁波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强产业金融领域合作,鼓励和支持宁波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互联网+”企业、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加速企业成长和产业培育。

(六)谋划建设上海-宁波产业转移双创示范基地。加快与上海相关单位、园区对接,细化完善上海-宁波产业转移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启动基地招商推介等相关工作,积极吸纳上海外溢的研发与创新机构。

2019年,力争新引进科研机构、孵化器等创新载体5家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类产业合作项目20个以上,促成沪甬两地合作共建1~2个产业园。

二、建立沪甬产业合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围绕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奉化区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分别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建立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与上海对口联系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沪甬产业合作对口联系计划(详见附件2),加强与上海市有关园区、创新机构、国有企业开展对口合作交流,建立深层次产业合作机制,提升沪甬产业合作水平。

(三)建立工作定期梳理汇总和报告机制。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任务分工,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沪甬产业合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局;涉及重大事项需要协调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报市经信局(联系人:罗鸣;联系电话:89186403;传真:89292033;电子邮箱:32226763@qq.com)。市经信局要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沪甬产业合作是落实深化沪甬合作相关协议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与上海对口联系单位开展对接联系,深化产业合作交流;要根据市政府总体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制定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完善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22日前报市经信局。

(二)加强项目招引。各地要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8〕62号)要求,并与推进沪甬产业合作有机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强工作统筹和协同,积极谋划引进落地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三)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各自目标任务,配齐配强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相关配合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支持帮助。市经信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沪甬产业合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2.宁波市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与上海市产业合作对口联系计划表

附件1

沪甬产业合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

牵头

领导

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1

建立两地经信领域深层次紧密交流合作机制

建立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与上海有关园区、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一对一常态化的对口联系机制。推动宁波与上海经信领域深层次产业合作。

陈炳荣

市经信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

建设浙沪(沪甬)产业合作示范区(园区)

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机遇,以前湾新区为主体,积极谋划建设浙沪(沪甬)产业合作示范区(园区),争取纳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探索跨省(市)产业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陈仲朝

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市支援合作局、市经信局

3

加强上海科技飞地建设

充分利用上海科研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宁波骨干民营企业在上海设立企业创新中心,实现柔性引才。

陈炳荣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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