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宁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聚焦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八大重点短板领域,着力推进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项目,重点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且近两年计划开工的项目,定向精准促进投资增长。
(二)鼓励投资多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着力加强补短板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储备,全力加快项目审核进度,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补短板项目。
(三)规范项目建设。切实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优先做好补短板项目的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跟踪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等,严格概预算控制,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随意变更和超支超概,确保项目实施安全、有序、高效,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重点任务
(一)脱贫攻坚领域。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铁路领域。以长三角一体化为重点,加快推进沪嘉甬铁路,甬舟、甬金、甬台温高铁,西向高铁等主通道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积极推动沪甬城际(金山通道)、杭甬城际、宁波至余慈城际铁路、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等城际铁路、地铁、轻轨拓展成网,进一步完善穿山港铁路支线等集疏港网络和铁路枢纽系统。
(三)公路水运领域。加快推动甬金高速公路复线、杭甬高速复线等一批对“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宁波都市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积极推进S203奉化段公路工程、荷梁线工程等一批国省道项目,以及东钱湖快速路、三官堂大桥及接线等城市配套道路、桥梁建设。加快推进大榭招商码头二期工程、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等水运新通道、扩能工程前期研究和建设,同步推动实施一批航道整治工程。
(四)机场领域。加快栎社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前期推进工作和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提升机场影响力。重点推进宁海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建设,全力扩大通航区域范围和产业竞争力。
(五)水利领域。加快宁波至杭州湾新区引水工程,宁海县清溪水库、奉化区葛岙水库工程等一批引调水、重点水源、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研究和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力加快推进余姚市北排二通道、慈溪市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六)能源领域。进一步加快镇海电厂整体搬迁改造、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等重大电力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加快推进浙江省电网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宁波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跨区输电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各地电网主网架和通道,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浙江LNG接收站调峰储运中心、杭甬天然气复线管道工程等一批油气储能、管网等重点项目。
(七)农业农村领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加大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完善农村民生保障基础设施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八)生态环保领域。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保持、海岛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等前期研究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配套体系。鼓励和支持宁钢原料场封闭等企业自主环保改造项目建设,支持煤炭减量替代等重大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全力推进余姚市域污水输送系统复线工程、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水零直排创建。
(九)社会民生领域。全力支持浙大五位一体项目、市第一医院异地建设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婴幼儿托育设施前期研究和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推进段塘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房、蛟川北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等一批城中村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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