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转型步伐加快,农村环境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融合水平全省领先,农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但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充满江南水乡韵味和红色文化元素的乡村振兴示范地,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以“十百千”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入实施产业提质、乡村靓化、新风引领、村域善治、农民增收和农村改革六大行动,深入推进城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文明与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努力在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六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
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到2022年,建成十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百个示范村、千个示范点,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确立,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振兴在全区域全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繁荣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农业法人化经营比例达90%,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名牌农产品100个,新增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农村经济增速快于全市平均增速。
——美丽乡村。全域环境整洁有序,水清地绿天蓝的江南水乡风貌整体呈现,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建成高标准美丽乡村精品线30条、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3A级景区村庄)75个以上。
——文明乡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嘉兴特色农耕文明进一步彰显,文明礼仪蔚然成风,勤善和美成为普遍价值取向。农村文化礼堂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市级以上文明村达50%。
——和谐乡村。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三治融合”村实现全覆盖,“三治融合”示范村50%以上。
——富裕乡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农民多元化长效增收机制全面构建,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村级年经常性收入全部达到1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农民增收10000元以上,达到45000元,低收入农户收入翻番。
——活力乡村。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格局全面形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的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额达20亿元,新增涉农贷款1250亿元以上,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00万亩。
到2035年,乡村振兴示范地全面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率先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走在前列。
到2050年,乡村振兴目标高水平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全面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高标准全面实现,美好乡村全面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聚力产业提质行动,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1.全面提升农业发展平台。高标准推进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按照“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原则,创新发展农业经济开发区模式,加大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优化园区管理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农业项目,全面实现主体法人化、生产科技化、产品品牌化、园区景观化、管理精准化。围绕“两区一城一走廊”建设,以全域孵化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建设,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发展平台。推进农业全面接轨上海,加大产业、创新、人才重点合作平台对接力度,提升农业发展平台建设水平。到2022年,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农业经济开发区和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全市建成1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0个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和10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各类农业平台引入工商资本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2.持续推进主体提质发展。大力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模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联合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强化自主创新,提升辐射带动和精深加工能力。积极培育“农创客”“新农人”等新型职业农民,组建农业领创人才联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到2022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名,新增家庭农场3000家以上,新增涉农上市挂牌企业3家。(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
3.加快推进农业高品质发展。以“三兴一强”为重点,推进农业从增产增量向提质提效转变。强化科技兴农,加强农业生产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合作,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强化绿色兴农,建立健全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全程标准化生产和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强化质量兴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管理体系,推行规模经营主体合格证制度,实现全程可追溯。推进品牌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开展嘉兴名牌农产品认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到2022年,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以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综合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年综合产值达20亿元,品牌农产品销售占比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
4.深入推进产业链延伸融合。培育壮大本土“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增强种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品种和技术更新,大力推广“万元千斤”高效、生态种养模式,保障粮食安全和高质量的生产能力,推进水果、蔬菜、食用菌等七大优势主导产业的精品化。深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旅游、健康、文化、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到2022年,全市“万元千斤”模式推广面积12万亩,创建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8条。〔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文化局,市旅委〕
(二)推进乡村靓化行动,打造生态宜居美好家园
坚持规划引领、各方联动、产村融合,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构绘大美乡村底色。
1.强化村镇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完善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严格落实“四百一千”村庄布点规划,有序推进农房改造集聚,优先做大中心镇,全面启动“X”点建设,积极探索村庄保留点建设机制。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规划落地实施,加快形成具有江南平原水乡特色的乡村风貌。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深化“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到2022年,全市农房改造集聚5万户,建成美丽经济交通走廊1972公里,其中美丽公路1583公里、美丽航道389公里。实现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3A级景区村庄)电网全落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旅委,嘉兴电力局)
2.全面深化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着眼全域美丽,完善县域美丽乡村及精品线、精品村、景区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注重精品节点串联和道路干线衔接贯通,努力打造“点线面”合一的全域美丽大格局。完善美丽乡村精品线“十有十无”等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品村、精品示范村(3A级景区村庄)和优美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推进平原绿化扩面提质。鼓励引入市场主体,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旅游品牌,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到2022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3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50个以上,创建优美庭院示范户10万户以上。乡村旅游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旅委,市妇联)
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体系;启动实施水系联通和河道整治工程,深入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合理布局农村公厕,推动生态公厕创建和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普及,2018年全市新建改造农村公厕1500个。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集中开展田园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到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一个类别。实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30个,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全市农作物肥药分别减量2%和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五水共治”办,市小城镇环境整治办)
(三)开展新风引领行动,建设风清气正文明乡村
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弘扬时代精神,兴盛农村文化,全面塑造淳朴文明良好乡风。
1.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采取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有效方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红船精神等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善和美”嘉兴人共同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评议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事迹。积极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
2.弘扬乡风文明。实施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深入推进各类文明创建,广泛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建设好家庭”主题活动。坚持教治并举,用好村规民约、乡风评议等乡风教化资源,狠刹歪风邪气,推进移风易俗。加快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深入开展星级礼堂评定工作,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长效机制。到2022年,全市行政村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现全覆盖,市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镇比例分别达到50%和90%以上,文明家庭占比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
3.传承历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村落和特色自然村落保护建设,注重江南水乡风貌特色,加强古村、古宅、古桥、古树等的保护,建设一批乡愁陈列馆。坚持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保护并重,挖掘农耕文明,复兴民俗活动,提炼产业文化,推广乡土美食,重拾乡愁记忆。弘扬乡土文化、乡贤文化、村落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建委,市文化局,市供销社)
4.繁荣农村文化。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示范户”“文化茶馆”“新农村嘉年华”等活动,切实加强农村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农村特色文化品牌。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领先全国。培育农业农村文化产业,创建一批创意农业试点和农业文化发展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体育局)
(四)实施村域善治行动,构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打造全国“三治融合”示范地,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1.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大力实施领雁工程、青蓝工程、先锋工程、保障工程。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干部、考录镇机关公务员、招聘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