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强化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意识,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全面打造健康浙江,决定开展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健全“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显著增强全社会妇女“两癌”预防意识与能力,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目标,“两癌”发生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二)具体目标
从2017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64周岁(含)本省户籍妇女可以享受五年一次的免费“两癌”检查(以下简称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检查人群。以县(市、区)为单位,到2020年,妇女常见妇科病、乳腺疾病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两癌”检查服务网络,承担“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建立“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包括:妇科、乳腺疾病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一)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HPV检测(高危型HPV检测或 HPV 高危分型检测): 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 等型别,确保检测质量。
3.TCT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或 HPV 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非HPV16/18阳性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高危型HPV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HPV高危分型检测16/18型阳性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内容
1.乳腺体检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的乳腺体检,包括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包括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对乳腺X线检查为0级和3级者,应由副高以上乳腺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决定随访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和/或X线检查BI-RADS分级为4级和5 级者,应自行接受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费用自理。
三、机构和人员
(一)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分为初筛机构和进一步接诊机构。检查机构实行技术准入。符合技术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动态公布。
1.初筛机构:负责开展辖区“两癌”检查项目宣传工作,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按照工作规范优化检查流程,方便群众检查。与进一步接诊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收集和审核,按月汇总并反馈当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各县(市、区)确定至少2家医疗机构为常态化初筛机构。
2.进一步接诊机构: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与初筛机构密切联系,将可疑和阳性病例的进一步诊断结果及时反馈初筛机构。各县(市、区)确定至少1家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接诊机构。
(二)管理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辖区“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机构。省妇女保健院负责对全省“两癌”检查项目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检查、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项目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制定“两癌”检查工作计划,提供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指导加强辖区内异常病例的追踪随访工作。
(三)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