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已经九届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0-2025)
文本
南湖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阶段目标
(三)指标体系
第二章 优化空间格局落实分区管控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统筹资源优化国土空间
(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三)严格遵守城镇开发边界
(四)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二、守住地净水秀生态空间
(一)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三)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
(一)优化农业生产空间
(二)优化工业发展布局
(三)优化服务业空间格局
四、形成宜居适度生活空间
(一)构建城镇空间格局
(二)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三章 发展生态经济打造绿色产业
一、做强绿色生态农业
(一)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盘子”
(二)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二、提升工业发展质量
(一)构建新型产业体系
(二)打造数字经济高地
(三)加速融杭接沪进度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构建服务业特色产业体系
(二)加强服务业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
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强化能源“双控”管理
第四章 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
一、深入实施五水共治,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开展主要水系水质提升行动
(二)开展重点水域生态修复行动
(三)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专项行动
(四)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
(五)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
二、持续深化五气共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二)深化工业臭气废气治理
(三)扎实推进交通废气整治
(四)深化餐饮油烟废气治理
(五)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三、加快推进五废共治,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一)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二)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
(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五)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坚守土壤质量底线,筑牢环境风险防线
(一)构建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
(二)实施土壤环境的分类管控
(三)构建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
五、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提升科技治污能力
(一)建立环保专家顾问团
(二)深化智慧环保建设
(三)提升环境监控水平
六、维护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一)加强林木生态系统保护
(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五章 美化人居环境丰富生态生活
一、提升中心城区生活品质
(一)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集聚功能要素
(二)推进城区景观风貌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档,提升城市环境
(四)强化规范精细智慧管理,提升城市功能
二、打造美丽城镇典型样板
(一)实施设施提升行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二)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
(三)实施品质提升行动,着力彰显城镇特色风貌
三、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三)大力改善村容村貌
第六章 弘扬生态文化树立生态理念
一、挖掘特色文化资源,重视文化传承复兴
(一)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二)展现物质文化遗产新貌
(三)全面推进非遗活化工程
(四)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二、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消费观念
(一)积极推行政府绿色办公
(二)建立绿色出行体系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三、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提升全民生态素养
(一)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二)拓宽文化传播载体
(三)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第七章 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生态制度
一、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四)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二、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二)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三)强化环境治理数字化应用
(四)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水平
三、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
(一)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二)培育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
第八章 重点建设工程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保障
二、政策制度保障
三、体制机制保障
四、科技支撑保障
五、资金投入保障
前 言
生态文明,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兴则文明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提出要高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当好美丽中国示范区的排头兵。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将浙江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嘉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兴的意见》(嘉委发〔2019〕5号),提出“通过全力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打造国际化品质的江南水乡名城”。
南湖区,为嘉兴市的主城区,是嘉兴市经济、政治、文化、商贸中心。南湖区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府、鱼米之乡”,享有“江东一大都会”的美誉。南湖区气候宜人、物产丰富,黑陶、竹刻等传统特色产品长销不衰,水中奇品南湖菱和“中华老字号”五芳斋粽子更是闻名全国。南湖区是江南著名的历史古城、文化名城、水都绿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代名人辈出,文化底韵深厚,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儒商文化的发祥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 和美丽浙江建设的具体要求,2019年南湖区启动《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为浙江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贡献“南湖力量”。
《规划》以“两山”理论为指导,主要依据《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规划》立足南湖自身优势,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六大体系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重点,持续精准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力打造水清岸绿天蓝、宜业宜居宜游、富足和谐幸福的“美丽南湖”。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美丽南湖”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打造“大景区”建设“大花园”,立足南湖自身优势,优化空间布局,发展绿色产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城乡融合,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美丽浙江建设为契机,将南湖区打造为“品质江南首善之区”,让绿色成为南湖发展最动人色彩。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从南湖发展全局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优化空间格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坚持在科学发展中促进生态建设,在保护生态中实现绿色发展。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既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又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着力突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于南湖自然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环境保护状况,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发挥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南湖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政府主导,全民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通力协作;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三、规划范围
南湖区全境范围,包括9个街道、4个镇: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南湖街道、东栅街道、城南街道、长水街道、七星街道、大桥镇、凤桥镇、余新镇、新丰镇,总面积438.99平方公里,其中城南街道、长水街道委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2020-2025年。其中,规划近期2020-2021年;规划中长期2022-2025年。
五、规划目标
第一章 (一)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动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水清岸绿、蓝天常在、科技昌盛、文化繁荣、社会善治、人民幸福。
第二章 (二)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0-2021年)。到2021年,达到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成水清天蓝地净的优美生态环境,成功创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中长期目标(2022-2025年)。到2025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优化,现代产业体系更具竞争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全面建立,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有效建立,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成功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天蓝水清的生态空间,让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南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第三章 (三)指标体系
南湖区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及现状达标情况见表1,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及现状达标情况见表2。
1、省级指标总体分析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办公室关于印<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的通知》(浙美丽办〔2019〕26号),南湖区涉及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共42项,其中约束性指标24项,参考性指标18项。
根据现状数据核算,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42项考核指标中,南湖区已达标指标35项,未达标指标7项,未达标指标中约束性指标3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参考性指标4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度)。
2、国家级指标总体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南湖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共32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3项。
根据现状数据核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32项考核指标中,南湖区已达标指标28项,未达标指标4项,未达标指标中约束性指标3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环境状况指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参考性指标1项(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表1
南湖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指标(省级)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 规划值 | 规划值 | 是否 达标 |
2019 | 2021 | 2025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完成初稿 | 制定实施 | 实施 | 否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是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5 | 约束性 | 26 | 27 | 28 | 是 | ||
4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5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6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是 | ||
7 | 绿色贷款 | 亿元 | 逐年上升 | 参考性 | 9.35 | 逐年上升 | 逐年上升 | 是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 ①优良天数比例 ②PM2.5浓度 | % 微克/立方米 | 完成上级下达的 年度目标 | 约束性 | 80 35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 是 |
9 | 水环境质量: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 ②Ⅴ类水体比例 | % % | ≥85,或持续提高 且提高幅度大于 全省平均值 小于等于全省平均值,或持续下降 | 约束性 | 45.5 9.10 | ≥85 0 | ≥90 0 | 否 | ||
生态安全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 | ≥60 | 参考性 | 59.1(2018年) | ≥60 | 62 | 否 |
11 | 森林覆盖率(平原地区) | % | ≥19 | 参考性 | 22.27 (林木覆盖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是 | ||
12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增量 | 立方米/公顷 | 逐年提高 | 参考性 | 4.2 | 逐年提高 | 逐年提高 | 是 |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保护率 ②外来物种入侵 ③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护率 | %-% | ≥95 不明显不降低 | 参考性 | 100 不明显不降低 | 100 不明显不降低 | 100 不明显不降低 | 是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15 | 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16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持续完善 | 持续完善 | 是 |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2 | 约束性 | 开展中,可达标 | ≥92 | 100 | 是 | ||
18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2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19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持续完善 | 持续完善 | 是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20 | 国土空间三线: ①生态保护红线 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③城镇开发边界 | - - - | 面积不减小,性质 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 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 边界不突破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小,性质不 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 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 边界不突破 | 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 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 边界不突破 | 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 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 边界不突破 | 是 |
21 | 自然保护地 | - | 功能不降低,环境 不破坏、自然资源 不侵占 | 约束性 | 境内无自然保护地 | 功能不降低, 环境不破坏、自然资源 不侵占 | 功能不降低, 环境不破坏、 自然资源 不侵占 | 是 | ||
22 | 水面率 | % | 面积不减小,功能 不减退 | 参考性 | 面积不减小, 功能不减退 | 面积不减小,功能不减退 | 面积不减小,功能不减退 | 是 | ||
23 | 河湖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未下达任务 |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 是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4 | 能源降耗增效:①能源双控②煤炭消费减量 |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减煤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①年增速2.84%,达到考核任务要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4.8%,达到3.1%的考核任务要求;②煤炭消费减量9.23万吨,达到减少10.2吨的考核任务要求。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②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减煤目标任务。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②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减煤目标任务。 | 是 |
25 | 节约用水: ①单位GDP 用水量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31,或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值 逐年降低 | 约束性 | 30.7 12.30 | 30 逐年降低 | 28 逐年降低 | 是 | ||
26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9.09 | ≥4.5 | ≥4.5 | 是 | ||
生态经济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7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①秸秆综合利用率 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③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5≥90≥90 | 参考性 | 96.02 99 85 | 96.5 99 90 | 97 99 92 | 否 |
28 | 农药化肥: ①化肥施用强度②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 | 千克/公顷千克/亩 | ≤410,或逐年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0.17 | 参考性 | 318.23 0.18 | 315 ≤0.17 | 310 0.15 | 否 | ||
2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 | 参考性 | 95.8 | 96 | 98 | 是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30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67.1(经开贯泾港) | 100 | 100 | 否 |
31 | 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 | % | ≥95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32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97.85 | 98 | 98.5 | 是 | ||
3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34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6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35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3 | 参考性 | 13.3 | 13.5 | 14 | 是 | ||
3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9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96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38 | 生活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①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 | - % | 实施80 | 参考性 | 实施100 | 实施100 | 实施100 | 是 | ||
3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2 | 83 | 85 | 是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4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41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 % | 高于全省平均值, 或逐年上升 | 参考性 | 80.1 | 81 | 85 | 是 | ||
42 | 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78.2 | 80 | 82 | 否 |
表2
南湖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指标(国家级)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 规划值 | 规划值 | 是否 达标 |
2019 | 2021 | 2025 | ||||||||
生态 制度 | (一) 目标责任 体系与制 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完成初稿 | 制定实施 | 实施 | 否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是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6 | 27 | 28 | 是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是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是 | ||
生态 安全 | (二) 生态环境 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优良率80%,完成76%的考核目标; 下降幅度10.3%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是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2019年提高36.4%,完成考核任务; 无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是 | ||
(三) 生态系统 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其他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59.1(2018年) | ≥60 | 62 | 否 | |
10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8 | 参考性 | 22.27(林木覆盖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是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是 | ||
生态 安全 | (四) 生态环境 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持续完善 | 持续完善 | 是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持续完善 | 持续完善 | 是 | ||
生间 态空 | (五) 空间格局 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是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未下达任务 |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 是 | ||
生态 经济 | (六) 资源节约 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4.8%,达到3.1%的考核任务要求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是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30.7,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是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 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9.09 | ≥4.5 | ≥4.5 | 是 | ||
(七) 产业循环 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96.02 99 85 | 96.5 99 90 | 97 99 92 | 是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95.8 | 96 | 98 | 是 | ||
生态 生活 | (八) 人居环境 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67.1(经开贯泾港) | 100 | 100 | 否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97.85 | 98 | 98.5 | 是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 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 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是 | ||
(九) 生活方式 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是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2 | 83 | 85 | 是 | ||
生态 文化 | (十) 观念 意识 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是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80.1 | 81 | 85 | 是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78.2 | 80 | 82 | 否 |
第二章 优化空间格局落实分区管控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统筹资源优化国土空间
遵循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不断优化空间结构布局,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地净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双引领、全覆盖。高标准开展区域总体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整体形态的控制引导作用,统筹协调城镇乡村与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优化开发保护的约束性条件和管控边界,塑造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空间形态。
(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南湖区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南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南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加强对重点片区空间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的引导与管控,强化基础设施、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衔接融合和有序推进。南湖风景区、湘家荡旅游度假区、大运河(南湖段)、贯泾港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
(三)严格遵守城镇开发边界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分布,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有效管控城镇空间,防止城镇建设用地过度扩张。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严禁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红线,倒逼城镇发展模式转型升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遥感卫星监测和土地巡查。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地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根据《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嘉环发[2020]66号),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刚性和约束性,落实三类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差异化管控要求,把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二、守住地净水秀生态空间
(一)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构筑南湖区网络状生态安全格局。着重构建“一心、双核、三绿道、四放射+多条区域生态廊道+多个高品质城市公园+均质型水绿网络基质”的景观生态网络结构。“一心”是南湖红色旅游景区,打造为综合性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双核”分为“休闲核”和“田园核”两类,“休闲核”包含湘家荡国际化商务休闲度假区和东郊森林公园朴野体验区,“田园核”包含三星传统水乡特色村落与精品农业连片发展区、梅花洲人文与田园复合旅游景区和湿地科技农园体验区;“三绿道”是凌公塘滨水绿道、湘家荡滨水绿道、王庙塘滨水绿道;“四放射”是长纤塘水系复合型生态走廊、平湖塘水系复合型生态走廊、海盐塘水系复合型生态走廊和嘉善塘水系涵养型生态走廊。区域性生态廊道则包括沪杭生态与景观型基础设施廊道、大桥精品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产业组团隔离生态绿地;高品质城市公园则包含凌公塘健康运动与公共艺术活动区、龙抬头景观公园、槜李湖科技公园和科技城人才公园。
(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生态红线台账系统,形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实现“图上有点、地上有标(桩)、信息入库”,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为南湖区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三)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按照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地到块、责任到户。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全面运行“智慧国土天眼”系统,实时监控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结合土地督察、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动态管理。
三、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
(一)优化农业生产空间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在巩固农业“两区”建设的基础上,深化湘家荡现代农业园区、凤桥镇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和南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以“一区一镇”和南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平台,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经营管理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走高效生态、特色精品、产业融合、清洁安全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建设长三角现代农业高地。
全力推进湘家荡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资源优势,以实现科技化、产业化、景观化为目标,将园区划为“一园五区”,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现代农耕农业园区、环湖生态景观区、东郊森林游憩区、产品加工产业区、农户订单种植区的总体布局框架,打造集生产、加工、营销、服务、旅游为一体的全产业链。
持续提升凤桥镇省级特色农业强镇。注重三生融合,着力构建“三万三千一线路”格局,精心打造“万亩粮食、万亩水果、万亩茭白,千亩鲜切花、千亩水产养殖、千亩食用菌”的“三万三千”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和江南水乡特色“一线路”的“美丽乡村”红色精品线路。依托梅花洲国家4A级景区、神润斋园艺场3 A级景区、风雅陶笛2A级景区、八福生态农场及美丽乡村示范点等旅游资源,以水果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
优化南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布局。规划总面积约49164亩,其中核心区约44507亩,位于湘家荡区域,其余为余新镇、新丰镇、大桥镇、凤桥镇四镇五村面积。核心区规划形成“一心、两廊、两带、四片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心”为农业科技孵化中心,“两廊”为交通发展走廊和产业生态走廊,“两带”为水乡田园风光带和农业科创生产带,“四片区”为高效农业复合区、田园体验教育区、水岸生态休闲区和居住生活生产区。
(二)优化工业发展布局
整合优化工业空间,提升产业平台能级。将嘉兴工业园区、新丰工业园区、余新工业园区、凤桥工业园区等整合成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南湖经济开发区2个重大平台,集中主要精力和优势资源,努力推动重大平台扩容、提质、升级。
着力打造G60科创走廊核心区。紧抓浙江省三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部署重要契机,提前谋划、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全方位整合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等重要平台优势资源,充分发挥G60科创走廊重要节点区位优势,全力推动G60科创走廊核心区跻身浙江省高能级战略平台。
充分发挥嘉兴科技城创新资源集聚优势。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重要抓手,依托“2+5”高端创新平台,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深入实施建设微电子万亩千亿平台,积极布局生物医药、智能装备万亩千亿平台,争取纳入省高质量骨干平台。
(三)优化服务业空间格局
全面推进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更新和重点平台提升,构建“一城一区两片”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其中“一城”为东部新城(不含湘家荡区域),“一区”为中心城区,“两片”为休闲旅游片和田园养生片。
聚焦东部新城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南湖新区(东栅街道)、嘉兴科技城(大桥镇)为发展主体,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和产城融合发展的实践区。
巩固中心城区服务业核心地位。以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和南湖街道为发展主体,重点加快现代商贸、文化休闲旅游、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优势服务业提质提效发展,夯实生活性服务业基础,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凸显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地位和辐射带动能力。
推动两大城镇片区服务业特色发展。以湘家荡区域(七星街道)为主体打造休闲旅游片,重点发展旅游产业,以旅游为媒介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嘉兴市宜游、宜居、宜业的都市新区和浙北地区首选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以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为主体打造田园养生片,依托优越的生态田园自然条件,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
四、形成宜居适度生活空间
(一)构建城镇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主一副三片”的多层次、紧凑集约、联系紧密的复合网络型田园城区结构。其中,“一主”指一个环南湖嘉兴国际化城市主中心区,“一副”指一个高水平嘉兴国际化城市东部副中心区,“三片”指三组特色鲜明、有机一体、绿色人性、富于韧性的特色网络片,分别为湘家荡旅游度假休闲片、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片、高铁品质田园生活片。
(二)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要求,以构建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为目标,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着力推进传统自然村落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合理规划村庄布点,全区总体形成“25+19+107”的村庄布点格局,其中25个为新市镇社区,19个为城乡一体新社区,107个为传统自然村落。
第三章 发展生态经济打造绿色产业
一、做强绿色生态农业
(一)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盘子”
按照建设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的总体定位,稳定发展粮食战略产业,着力提升蔬菜、水果等农业主导产业,减量提质水产产业,巩固提升畜牧业转型发展成果,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观光农业、文创农业等新兴产业,依托湘家荡现代农业园区、凤桥镇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和南湖农业经济开发区三大农业平台建设,做优新丰生姜、大桥葡萄、凤桥水蜜桃和栖柽茭白等农产品标志品牌,将南湖区打造为长三角的“菜篮子”和“果盘子”。
(二)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订和完善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鼓励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嘉湘四季”区域公共品牌,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构建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等环节的全程管控体系。
(三)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优化调整种养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广农牧对接、粮经轮作、间作套种、林下经济、藏粮于地等新型生态农作制度,不断提高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探索开展化肥使用定额制,积极推进化肥定额制试行工作,做好施肥用肥技术指导,建立南湖区化肥定额使用体机制。推进农药减量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技术培训,推广科学用药安全使用技术,引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二、提升工业发展质量
(一)构建新型产业体系
加快构筑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重点打造以智能硬件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立足通用设备、汽车零部件、特纤、特钢等领域产业优势,大力培育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型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开展化工、特钢、化纤、包装四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深化退低进高和退散进集,持续开展低散乱污腾退;充分发挥南湖区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才流汇聚的优势,着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构筑“1341”新型产业体系。
(二)打造数字经济高地
依托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南湖经济开发区两大工业平台建设,推动信息经济向更前沿的数字经济领域跃迁,积极发挥国家无线通信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浙江通讯产业(嘉兴)基地的品牌优势,巩固优势、开辟新路,着重发展智能终端、集成电路、柔性电子、物联网、大数据和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产业,加快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的研发、生产和示范应用,助力产业数字化,将南湖区打造成为区域数字经济高地。
(三)加速融杭接沪进度
深入实施“与沪杭同城”发展战略,主动融入G60沪嘉杭科技创新走廊,深化与上海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加快融入长三角城市群、环杭州湾大湾区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化工业强区建设,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南湖打造为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先行区、创新驱动样板区和智能经济发展示范区。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构建服务业特色产业体系
围绕“服务业强区”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服务业升级,聚势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文化休闲旅游、商务服务、现代物流、健康服务五大重点服务业,构建“3+5”产业体系,同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南湖区作为主城区的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全力打造嘉兴市服务业核心区、浙江省服务业强区。
(二)加强服务业平台建设
高水平建设嘉兴科技城、南湖基金小镇、嘉兴电子商务产业园(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和湘家荡旅游度假区四大省级重点服务业平台,做大做强“月芦文杉”运河旅游集聚区、嘉兴总部商务花园、嘉兴内河港国际物流园和桃源小镇四大市级服务业发展平台。加强服务业空间布局集聚优化,引导各平台、镇(街道、园区)结合区位、基础、资源条件,培育特色产业、特色领域及特色竞争力,形成各平台错位联动、优势互补、集聚集约的格局。
(三)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
构建“一心两带三区”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一心”即城市旅游休闲中心,“两带”即运河文化休闲体验带、田园水乡生态休闲带,“三区”即湘家荡旅游度假区、城市旅游拓展区、田园休闲旅游区。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完善旅游产品体系,提升旅游配套服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旅游综合实力,把南湖区打造成为嘉兴运河国家休闲城市旅游核心区,以“红色经典、运河遗产、江南水乡”为特色的长三角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积极开拓多种旅游形式。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体验游、运河遗产文化游、文化创意体验游和乡村文化体验游。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大力发展湘家荡生态度假产品、城市文化养生度假产品和乡村田园度假产品。积极拓展特色专项旅游,大力发展研学旅游产品、商贸会展旅游产品和运动旅游产品。
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体验功能,加强旅游业与商贸业融合发展。融入时尚休闲元素,实现旅游业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业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挖掘特色资源,鼓励旅游业与特色工业融合发展。创新开发模式,探索旅游业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农业节水力度,通过改进田间灌水方式、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农业节水。加大工业节水力度,推广节水技术,通过调整生产工艺等方式,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高耗水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实施雨水利用及低影响开发,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建设用地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配置。加快三改一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有机更新的步伐,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建立低效利用、空闲、闲置土地退地机制,变“土地存量”为“发展增量”,为经济发展腾出用地空间。建立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开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的依据。
(三)强化能源“双控”管理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用能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这三大制度,助推工业经济实现绿色发展。开展能源“双控”试点示范创建。选择一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较高的镇(街道)推进新能源示范镇(街道)建设,构建高比例、高效率的新能源消纳体系;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每年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前景好的企业先行开展能源“双控”试点。健全项目节能审查准入机制。健全能评制度,对八大高耗能行业及数据中心(简称“8+1”)实行节能审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建立健全重点区域项目准入标准。实施用能置换,统筹每年可用能源消费增量、淘汰落后腾出存量、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量、光伏新能源增发电量,建立用能储备中心。落实节能验收制度,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节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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