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高水平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结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聚焦生态宜居和大花园建设,坚持城乡统筹、“三生”(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绿色发展、共建共享,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治,着力解决城乡发展、环境卫生、风貌特色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更优,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为高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率先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率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绿色空间守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建设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2.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低小散”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
3.推进村庄绿化建设。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和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村庄绿化长效管养制度,注重古树名木保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
4.打造生态田园环境。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完善田间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合理有效利用。深入推进农村“三改一拆”、平原绿化、“清三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通则通的原则,积极开展村庄生态化有机更新和改造提升,深化“无违建县(市、区)”创建。
(二)全域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深化农村用户厕所无害化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管理,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全面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做好改厕与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6.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加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污水治理,规范隔油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强化县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滩长制、湾长制,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建立健全轮疏机制,加强水系连通,巩固提升农村剿灭劣V类水成果。
7.普及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五大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处理和就地处理模式。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进村庄及庭院垃圾治理,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8.提档升级基础设施。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和“百河综治”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完善邮政网点,推动邮政快递合作,促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三)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建设
9.全面加强规划设计。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村庄设计,实行农房通用图集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建设“坡地村镇”、打造田园综合体等,加快浙派民居建设。
10.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实施百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