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旅发〔2008〕11号
关于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 知
各涉旅企业: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今年由于受到天气影响,林内枯枝、断梢等可燃物增多,又正值清明节被确定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今年的森林消防形势比往年更为严峻。为此,各单位要始终绷紧森林消防这根弦。要最大范围,最快速度研究部署清明节前后的森林消防工作,迅速行动,严阵以待,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火源管理。严禁在景区内进行野炊、玩火、乱扔烟蒂、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等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时刻注意野外用火,痴呆傻人、精神病人玩火,及时清理景区内的枯木、干草,消除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要进一步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形式,大造森林防火声势,警示广大游客时刻注意安全用火,提高游客防火意识。
四、要进一步加强管火巡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清明期间火灾应急扑救预案,各种扑灭设备物资要整修完好,补足配齐。景区管火巡查人员要落实到位,及时到岗,严格执行巡查管火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扑救,科学扑救。
五、严格落实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各景区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从3月29日至4月13日,每天下午4:00前向局办公室(电话:85302996)报告当日景区森林消防工作情况。各景区防火小组要做好临战准备,一旦有火情,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台州市旅游局、建设局,临海市府办、市森林防火
指挥部
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