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本领,使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程序化,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市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加强相互协作,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民政工作;要善于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学会用经济手段做民政工作;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安排、讲究效率、提高质量;要树立良好形象,政治上可靠,工作上勤奋,生活上俭朴,纪律上严明,学习上刻苦;要体察民情,站起来为群众当伞,俯下去为百姓做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钻研现代科技知识、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
?三、市民政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职权,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在各自的职权和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既要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又要简化手续,开展便民服务;既要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程序,又要大力精简会议、公文和不必要的应酬活动;既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又要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既要最大限度地追求社会效益,又要最大限度地讲求经济效益;要加强协调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民政(厅)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四、市民政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取得成绩者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者给予追究。
第二章 人员职责
??五、市民政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市民政局的全面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独立工作;分工负责,搞好协作;条块兼顾,点面结合”的领导体制。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负责市民政局的全面工作。
六、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市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决定。
??七、副局长和副局级领导干部按分工负责制处理分管工作,在工作中应相互协助支持;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局长报告。
八、市民政局各科室科长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局长请示、报告。
九、局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做好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对本规则中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
第三章 会议制度
??十、市民政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制度,由局办公室组织承办。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其他副局长提出,经局长同意。
??十一、市民政局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出席会议范围为局长、副局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民政(厅)局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和具体措施。
(二)讨论涉及关系市民政局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需通报的本局形势。
(四)需经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出席范围为:局长、副局长。列席范围为:局办公室、及涉及议题的科室负责人。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讨论、决定市民政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三)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其他需要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十三、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民政局工作中的专门问题。
(二)市民政局阶段性的重点工作。
(三)局长办公会议需预先协调的问题。
十四、市民政局各种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
第四章 公文管理
十五、市民政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应当按照《临海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 本局本科室的发文、收文、批文程序,大力精简文件,提高公文管理水平。
十六、公文的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市民政局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十七、局各职能科室起草的文稿,经其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审核,送局领导签发。本局起草的联合发文稿,局领导签字后由起草职能科室送有关单位会签。外单位起草的联合发文稿,由办公室先送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核稿,再送局领导签字后退主办单位。
十八、本局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件,由局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办理。
十九、要严格执行公文登记、保管、保密制度。
第五章 学习制度
二十、市民政局坚持每周一晚为干部职工学习夜,全体干部职工无故不得缺席。
二十一、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学习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制定出学习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的检查;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心得交流,并总结推广。
二十二、市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每季必须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科室每年必须写1—2篇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专项业务论文。
二十三、市民政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活动,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文凭;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
二十四、市民政局注重对干部职工的考学、述学、评学工作,尤其注重局长、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的考学、述学、评学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学、述学、评学活动。
第六章 内事和外事活动制度
二十五、凡需邀请市民政局局长、副局长参加的内外事活动一律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由局长具体确定。
二十六、凡市委、市人民政府或省市民政(厅)局组织的会议、考察一律由局办公室按市人民政府规定履行手续,局长外出应向市人民政府履行手续,副局长外出须向局长履行手续,按规定报批。
二十七、凡内外事活动中需馈赠礼品,一律由分管机关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初审后,报局长批准。
第七章 作风纪律
二十八、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讲究文明礼貌。对因推委、推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九、要自觉服从组织上作出的规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逐级解决;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三十、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市民政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十一、要加强印章管理。使用印章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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