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反走私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抓住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大的突出走私问题、瞄准重点,深化打击,坚决遏制重点渠道、重点商品的走私活动,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促进外贸稳定较快发展,为我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动,查处走私犯罪案件,震慑走私违法活动,消除系统性、区域性走私风险隐患;深化以渔业船舶为单位的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渔业船舶生产环境;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反走私工作合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我局成立“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高
成员:陈永敢、林善利、高慧娟、金 巍、朱雄伟、黄良增、罗士斌、金美华、林立新
四、主要任务
应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八个重点开展行动。
(一)四个方面打击任务
1、围绕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打击毒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文物、涉黄涉非等走私违法行动。
2、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规范贸易秩序,重点打击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点税源商品偷逃税走私和行业性走私行为。
3、围绕保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和维护安全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打击出口环节走私,加大对出口骗退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4、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重点打击国家禁止和管制进口货物、物品走私。
(二)八个打击重点对象
1、打击毒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走私。
2、打击文物和濒危物种走私。
3、打击重点商品走私。严厉打击设备、原材料、医疗器械、高档消费品等重点税源商品走私,严厉打击专业化走私团伙。
4、打击海上偷运走私。以沿海地区为重点,打击成品油、冻品等海上偷运走私。
5、打击国家战略资源产品走私。重点打击稀土、镁砂、萤石及“两高”产品的出口走私。
6、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以电子产品、服装、塑料复合制品、医药化工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7、打击废物走私。重点打击海运渠道废物走私。
8、打击涉黄涉非违法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五、时间按排
“国门之盾”行动自2012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走私违法活动特点,确定打击方向和重点,制定行动方案,并报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打击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行动,依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打击“三无”船舶和海上成品油走私为工作重点,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海陆共同检查的方式实施。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工作督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2月):认真总结行动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于12月5日前向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我局行动成效进行评估,若成绩突出将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组织部署行动,形成打击走私强大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管理,协同海关查处涉嫌走私船舶及“三无”船舶,每月第一周内上报《临海市“国门之盾”行动查获案件统计表》予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办。
(三)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通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防范、打击走私各项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类基层组织和企业(船东及船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反走私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守法和反走私共识;加强海上巡查、岸边封堵、船只管理。做到防范、打击、查处各类走私行为的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加强本地区走私活动趋势研究分析,提高打击走私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处置缉私突发事件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反走私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抓住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大的突出走私问题、瞄准重点,深化打击,坚决遏制重点渠道、重点商品的走私活动,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促进外贸稳定较快发展,为我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动,查处走私犯罪案件,震慑走私违法活动,消除系统性、区域性走私风险隐患;深化以渔业船舶为单位的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渔业船舶生产环境;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反走私工作合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我局成立“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高
成员:陈永敢、林善利、高慧娟、金 巍、朱雄伟、黄良增、罗士斌、金美华、林立新
四、主要任务
应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八个重点开展行动。
(一)四个方面打击任务
1、围绕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打击毒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文物、涉黄涉非等走私违法行动。
2、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规范贸易秩序,重点打击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点税源商品偷逃税走私和行业性走私行为。
3、围绕保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和维护安全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打击出口环节走私,加大对出口骗退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4、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重点打击国家禁止和管制进口货物、物品走私。
(二)八个打击重点对象
1、打击毒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走私。
2、打击文物和濒危物种走私。
3、打击重点商品走私。严厉打击设备、原材料、医疗器械、高档消费品等重点税源商品走私,严厉打击专业化走私团伙。
4、打击海上偷运走私。以沿海地区为重点,打击成品油、冻品等海上偷运走私。
5、打击国家战略资源产品走私。重点打击稀土、镁砂、萤石及“两高”产品的出口走私。
6、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以电子产品、服装、塑料复合制品、医药化工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7、打击废物走私。重点打击海运渠道废物走私。
8、打击涉黄涉非违法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五、时间按排
“国门之盾”行动自2012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走私违法活动特点,确定打击方向和重点,制定行动方案,并报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打击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行动,依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打击“三无”船舶和海上成品油走私为工作重点,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海陆共同检查的方式实施。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工作督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2月):认真总结行动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于12月5日前向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市“国门之盾”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我局行动成效进行评估,若成绩突出将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组织部署行动,形成打击走私强大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管理,协同海关查处涉嫌走私船舶及“三无”船舶,每月第一周内上报《临海市“国门之盾”行动查获案件统计表》予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办。
(三)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通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防范、打击走私各项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类基层组织和企业(船东及船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反走私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守法和反走私共识;加强海上巡查、岸边封堵、船只管理。做到防范、打击、查处各类走私行为的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加强本地区走私活动趋势研究分析,提高打击走私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处置缉私突发事件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