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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海市工商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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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支部、各工商(分局)党支部、各个协分会党支部:

现将《临海市工商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临海市工商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根据中央、省委、台州市委、临海市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十三届党代会一次会议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实现基层工作观念转变、工作重点转移、干部队伍转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基层工作环境等“三转一创一优化” 的目标。

重点要在以下四方面实现提升:

1.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2.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3.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      

4.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化小局大所改革,优化基层机构设置。
  在保证监管服务职能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积极稳妥地调整优化工商所布局,整合市局监管执法力量,规范工商所内部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基层办事机构,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发挥协会的独特作用。

(二)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规范监管服务行为。

创新登记方式,促进登记规范化。积极推行基层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请、受理、核准和监管。通过“内部授权委托登记”制度分权、放权、授权等,深化“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建立委托登记和备案机制。坚持依法核准,做到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范围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延时、预约服务,完善服务承诺,提高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

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监管职能到位。落实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度分类和风险度分级管理。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局、工商所、辖区管理人员三层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对本辖区经济行为的全领域、全方位、精细化监管。继续坚持和完善“五制一化”长效机制,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传销、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违法拍卖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市场突发事件。

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以实现可追溯监管为目的,全面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建设。继续完善12315维权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一会两站”“五进”工程,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商场、超市消费维权网络应设尽设,全面覆盖。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执法办案适用法规精准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档案标准化和案件管理信息化。制定科学规范的巡查执法、案件查处、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流程。对监管执法工作的标准、时限要求和预期效果做出明确规定,理清工作环节间的衔接关系,保证执法工作规范运行。

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全面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到人、量质并重、奖惩分明。严格执行统一掌控、自由裁量制度,做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充分利用“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交叉办案”等执法机制,集中力量查办重点领域大案要案。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行为内部合议、审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依法搞好案件核审、复议、听证、应诉工作。加大法制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案件处罚”回访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件评析活动。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和移送工作,避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普遍开展经常性的走访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地方党委、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当地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及较大规模个体工商户对工商部门的需求,积极为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充分运用行政提醒、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手段,引导监管对象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商品流通与消费,推动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消费者、个体私营、商标、广告、市场、企业信用等协会作用,搞好会员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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