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各科、室,计生协会、计生执法大队、计生服务中心: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局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4年6月18日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关于加强局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台州市委“14条措施”和临海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临市委〔2014〕1号)、《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临市委〔201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机关效能,节约行政成本,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局机关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1、坚持局班子联系镇(街道)制度。各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到所联系的镇(街道),及时掌握联系镇(街道)工作情况,帮助联系镇(街道)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联系镇(街道)计生业务工作,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为局党组决策提供支撑,确保联系制度落到实处。
2、开展基层“走亲连心”活动。各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利用各种机会开展上街宣传、上门服务、健康检查、业务指导;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全面开展“基层走亲连心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约谈、认领项目,即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计生工作要求等情况,及时梳理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二、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规定
3、寄本局的信件拆封、文件领取、登记归档由文书负责,取文需一天一次。来文一般要求当天登记、送阅,拟办文件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传阅文件范围由办公室主任确定,文书送阅、传阅文件要做到迅速、及时,并应掌握文件流向。传阅文件不得抽出或滞留,确需抽阅的应告知文书,阅后要及时归还。
4、各科室起草的文件、通报、简报、信息等由科室负责人校对、审核,定稿后与电子文档一并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核稿后,交分管领导会签,由局长签发。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装封邮寄;通报、简报、信息、资料等由各科室装封后交办公室统一邮寄。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的,由局长审核签发后送有关单位会签。
5、局印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印章。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各类报表、表格、介绍信、文件、批文、报告、证明等需加盖公章的,由办公室专人办理,必要时需请示领导。严禁在空白的公文纸、审批表、介绍信、表格、证明上加盖印章。
三、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6、原则上每周一夜为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分组学习、自学和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提倡干部、职工积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7、学习由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主要有:上级规定的学习材料、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时事政治和相关业务等。
8、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9、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定期调阅学习笔记,组织学习考试、交流学习体会。
四、工作汇报制度
10、建立科室月例会制度。各科室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工作碰头会,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工作,安排当月工作,会后将例会情况报送办公室。
11、各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不越权办事。凡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
1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开会返回,必须按隶属关系汇报工作并提出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建议。
13、建立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副局长向局长汇报工作制度,汇报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或经验、问题分析、今后工作意见、联系镇(街道)工作情况以及需要提交局党组会议解决的事项等。
五、外出疗休养制度
14、从严控制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提倡近距离、短时间、重实效的考察活动。严格控制参加各类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按照市里规定,党支部活动原则上不出市。
15、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疗休养规定。局系统干部、职工,退(离)休老干部疗休养严格按照市里规定执行。疗休养由市总工会规范组织、统一管理。不得经旅游渠道出国(境)疗休养。人员要适当控制,坚持以生产工作一线干部职工为主,各类模范先进人物优先的原则,照顾特殊岗位和即将退休人员,3年内不得重复。出市外疗休养的,须按干部外出规定报告。
六、出勤休假制度
16、认真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期间临时外出应向科室同志说明原因、去向。
17、实行节假日休假制度,节假日由办公室按照上级规定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18、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科室人员出差(含市内下乡、会议、其它活动等),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审批,外出2天以上的需向局长报告,连同相关通知一并报办公室备案,以便工作联系。副局长出差要经局长同意。
19、严格请假制度。机关干部因病因事请假的,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1天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年休假管理。年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局长同意后由各科室分管领导统筹安排。休假期间外出的,须按干部外出规定报告。
七、公务接待制度
20、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的数量、规模,尽量合并会议和培训,由办公室做好统筹安排。会议、培训的经费标准严格按照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海市行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临财行〔201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议场所原则上安排在局会议室,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局机关食堂。
21、一般的工作联系,根据业务性质由负责接待的科室填写来客招待登记表,人数超过5人的需提前一天填写,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交予食堂管理人员登记,安排就餐;个别来客需在本单位招待就餐的,来财务室登记并领取就餐卡后,到食堂就餐。办公室在安排公务接待时一律不得提供烟酒。
八、财务管理制度
2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开支合理,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时编制有关报表。
23、局所有经费开支实行分管副局长建议,分管财务副局长、局长联签制度;机关干部差旅费医药费报销实行财务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局长联签制度。个人报销严格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除了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一般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支付时,报销申请人应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24、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公用品购买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购买,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报销;列入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经请示局长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室2人以上同往购买。
25、以下几项情况,需分管领导向局党组会议提出,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
(1)凡各种文件、资料、表格等需要在外定点单位印刷,总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
(2)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举行会议或培训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会议通知交办公室存档;
(3)各科室需购买、印制宣传品或其它相关报刊书籍等,总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
26、会议及相关活动,原则上不摆放鲜花水果,不发放纪念品。
27、医药费报销严格按照市医管会规定执行。
九、离退休老干部学习活动制度
28、建立老干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局全年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打算,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与老干部一起研究工作。
29、建立老干部集中学习制度。为离退休老干部订阅报纸、杂志等学习资料,努力为老干部创造良好的自学条件。根据实际要求,专人负责联系,组织老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地集中学习。
30、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严格根据市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31、所有机动车辆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调配。驾驶员接到办公室出车通知后方可出车,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安排。擅自出车发生行车事故,由此造成的事故或车辆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2、本着工作用车、长途用车优先的原则派车。科室、服务中心用车由分管领导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调度(紧急会议通知除外)。
33、驾驶员要爱岗敬业,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违章开车,严禁私自出借公车;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除维修和出差以外,所有车辆下班后和节假日都要停放在指定地点。
34、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公用车辆必须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具体事项按临政采〔2012〕2号文件执行。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小修理或车辆正常的维护保养,由驾驶员向分管领导报告,经核实同意后,到定点维修厂家修理;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大修理,需先报告分管领导核实后,到财务室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局长审批同意后到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果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不能在定点厂家修理的,应先报告分管领导,修理好后将更换下的零件带回单位核实。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要附上详细的维修清单。车辆由该车驾驶员负责按时进行年审;车辆保险到期,驾驶员要提前一周告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及时办理。
35、严格油卡管理。局机关在定点单位办理油卡,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驾驶员不得在其它车辆上使用该油卡。
36、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年内违章不超过12次的,违章罚款由单位负责;超过12次的,超出部分的违章罚款由单位负责50%,驾驶员本人负责50%。
十一、局机关大楼日常管理制度
37、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文件和全省建设无烟计生机构暨禁烟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机关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在局机关办公楼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机关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8、机关干部应自觉树立勤俭节约的办公理念。对水、电,电脑、打印机耗材及复印纸等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及时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等电器及自来水龙头,做到不开无人空调,不开无人电脑,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消耗。
39、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做好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工作,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大楼,上班后要到大门口维护停车秩序,确保门口的整洁有序,晚间应在大楼内外经常巡查,晚上10点后,应检查大门和走廊铁栅门的上锁情况,并及时关闭公共场所的电器开关,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机关干部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及时关闭门窗,财会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做到随手关门。
40、机关干部应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负责,各科室应做到文件资料摆放整齐,保持门窗、地面、桌面等整洁,确保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负责走廊、卫生间、操场、地下车库、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应勤于打扫,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41、局机关与计生服务中心实行错时就餐,计生服务中心中餐就餐时间为11时30分,局机关干部中餐就餐时间为11时35分。各科室出差人员2人及以上的要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通知食堂,减少食堂饭菜浪费。机关干部要注意节约,提倡光盘行动,反对不必要的浪费。
十二、工程项目制度
42、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行风建设,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
43、根据《经济合同法》和招标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标书,并报办公室备案。财务根据合同,在相关单位验收后,做好经费拨付及相关项目文书归档工作。
十三、廉政效能建设制度
4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由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5、加强效能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使用QQ聊天、玩游戏、炒股、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像制品等,被局领导发现的,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被市效能办、行风监督员发现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其本人须在局机关干部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奖金500元/次,本年度将不得参加各级评先评优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二次被查实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其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三次或以上被查实的,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凡确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的,将按有关制度作相应处罚。
十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