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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办〔2014〕5号 |
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关于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的安全生产状况,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组织涉氨制冷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
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消剿火患”战役,深化生产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居住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技术改造防范措施,对“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等采取“防火墙”技改措施,将居住区与其他功能区完全分隔,确保这些场所做到电线要套管、明火要集中、隔板要阻燃、通道要畅通、设施要齐全。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事故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开展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开展船舶避碰系统、船舶通讯、照明设施和救生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渔船安全适航性能。加强对渔业辅助船舶专项整治,杜绝渔业辅助船舶不正常船检、私下交易买卖、不正常签证、从事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冷藏运输船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氨制冷装置的布置及安装情况,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加强对船员海上作业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培训,确保做到持证上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4、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长大桥梁隧道的事故隐患整治。狠抓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大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任职条件,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杜绝“三违”现象;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统一完善的数据库,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回头看”,强化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和达标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设计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从源头上提高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对化工园区(集聚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亡人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各镇(街道)要对本区域低小散企业集中、安全基础条件差、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是休闲用品行业。开展综合整治,要做到“一地一整治方案、一生产经营单位一整治方案”;要突出 “拆除违章建筑、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安全管理”要求,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以及责任追究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做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实现低小散企业整治倒逼转型。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公布整改。在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领域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排摸,列出隐患整改重点单位的主要隐患及治理内容,并在相关媒体上按省、市、县三级进行公布,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督查整改责任,制订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方案和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
(四)开展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机械制造行业事故防范创新试点和火灾(城乡结合部)较大事故防控措施创新。分析机械制造行业和火灾(城乡结合部)安全状况和事故状况,梳理安全风险点和工作难点,组织分析论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创新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防控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理清监管职责,形成各部门共同治理和防控的工作局面。通过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整治行动于10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分别由各责任单位牵头抓好落实和督促推进,市安委办在半年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上旬至4月中旬,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同时落实工作任务,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2、4月下旬至8月底,全面实施各项整治工作,7月份,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4、10月中旬,各镇(街道)、各部门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责任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安委办。
5、10月下旬,市安委办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总结材料进行汇总,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