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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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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学前〔2018〕70号)、《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办基〔2018〕94号)精神。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街道) 中心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根据《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化”情况进行自查与排摸,并将“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31日前上报;在“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19年2月24日前报送至临海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lhxqjybgs@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上交到教育局307办公室。

 

 

临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2日   

 

 


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学前〔2018〕70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办基〔2018〕94号)精神,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规范各类小学招生行为,严格规范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目标

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内容、方式、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保教工作进一步规范,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小学尤其是民办小学招生行为、办学行为有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规范,治理“小学化”现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治理任务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详见附件1);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5.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制订治理方案(2018年8月底前)

1.各幼儿园和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本园(校)实际,明确工作要求,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于2018年8月31日前上报教育局备案,各辖区幼儿园报送至所在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2.全市各幼儿园和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本园(校)实际,从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等相关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2018年9月~12月)

1.自查自纠(2018年9月)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临海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抽)查表要求”(详见附件2),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反思教育理念、方式与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组织本辖区骨干教师等力量,每周至少督导一次辖区内幼儿园办园行为,每周五下午将本周督导情况(附件3)发送到学前办邮箱。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下列要求,认真自查整改,确保“小学化”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1)幼儿园:一是查找教学内容中是否存在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行为。二是查找教育方式上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三是查找教育环境中是否存在“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四是查找教师资质能力是否存在不合格现象。督促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2)小学:主要查找是否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依法坚持小学教育免试入学制度,规范小学尤其是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等现象。

(3)校外培训机构:结合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查找是否存在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是否存在与民办学校招生挂钩、组织拟升入小学一年级的幼儿开展各类文化考试、测试等现象。

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临海市教育局备案,幼儿园、小学上交到基教科307办公室,校外培训机构上交到职成教科411办公室。

2.全面普查和排摸(2018年10月~11月)

市教育局对各幼儿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实现全覆盖。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普查有力度、有实效。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12月~2019年2月)

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小学化”倾向进行全面督查,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

1.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2.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约谈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办学,直至取消资质。

3.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招生时违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的和起始年级未坚持零起点教学的,公办小学将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将对校长和有关教师进行约谈和通报处理;民办小学将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削减其招生计划或暂停办学,直至取消资质。

4.对问题频发、屡教不改、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实行考核或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面整改结束后,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于2019年2月24日前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上交到基教科307办公室,校外培训机构上交到职成教科411办公室。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2019年3月~2019年6月)

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对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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