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狠抓作风建设、大抓质量提升“两抓年”活动,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加强“清廉学校”品牌建设,按照《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海市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党〔2018〕58号)要求,特在我市各学校开展“清风校园”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临海市委关于推进清廉临海建设的决定》精神,在各学校深入开展以“崇清尚廉”为主题的“清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从严治校,建设清廉学校,为重振临海教育雄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队伍保障。
二、创建目标
以“崇清尚廉”为主题,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群体三个层面入手,打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和师德
师风建设。通过每年创建一批“清风校园”,让清廉之风植根
校园血脉,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青少
年学生崇尚廉洁的教育生态,打造清廉学校建设品牌。
三、任务措施
具体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党委印发的《临海市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意见》(临教党〔2018〕58号)精神,大力推进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建设。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9年4月份开始,按照宣传发动、工作推进、组织申报、验收评比等环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4—5月)。各学校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创建目标及相关活动安排。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入宣传发动,对本校“清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5—11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创建工作重点,以“清廉治学”“清廉从教”“清廉育人”“清廉修身”等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班会、书画、演讲、征文、剪纸、板报、格言征集等多种形式活动,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树立起学校廉洁高效、干部廉洁服务、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廉尚廉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申报阶段(每年11月)。各学校要对本校“清风校园”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临海市教育局“清风校园”创建规范,整理创建台帐资料,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巩固一批有价值的活动成果,及时向市教育局申报。
(四)验收评比阶段(每年12月)。市教育局根据各校申报的创建材料,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对部分学校“清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同时评选出年度“清风校园”,并适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教育局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学校“清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创建具体事项。各科室要按照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协同抓好工作推进和评比考核等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清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班子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本校“清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二)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市教育局每年对“清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估,逐年推进,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推进“清风校园”创建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提醒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学校党员干部、教师受到局级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对已评为“清风校园”的学校,如果连续两年有党员干部、教师受到局级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取消“清风校园”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重在长效。大力宣传“清风校园”创建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最美教师、优秀党员、师德标兵、育人先锋和我身边的清廉榜样等选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清廉典型。每学期开展“清风校园”主题月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全面打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教育好生态。
附件:临海市教育局“清风校园”创建规范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
临海市教育局“清风校园”创建规范
项目 | 子项目 | 工作规范 |
政风 清明 (25) | 1.强化党建引领(5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683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