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在临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突出科学决策、法治宣传,坚持规范执法,提升服务效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与获得感。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制科、督查科职能作用,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卢树威兼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兼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临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城管和综合执法系统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突出制度落实,规范决策行为。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先进行法制审核,再提交党委或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我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士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局党委集体作决定。严格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聘用律师的参谋作用,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
(三)聚焦业务素质,推进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举办综合执法队伍“大练兵比武”活动,通过队列会操、现场模拟执法、执法案卷评比等比赛,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水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对全局24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大轮训,先后组织非现场执法、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法律实务培训600余人次。目前,我局执法人员186人,184人取得执法证,持证率达98.9%。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我局59项行政许可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理顺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按照省综合执法指导办部署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证、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依法惩处市容管理、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等七大领域违法行为,2019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950件,简易程序案件46933件。三是妥善做好复议诉讼,有效应对行政诉讼3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全年无败诉案件;全年牵头协调处理各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4起。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将监管职能分层分类,统一任务下达,统一执法终端运用,统一检查核实,实现过程留痕,信用留印,分别对燃气企业、物业企业等开展双随机执法或即时检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江南污水处理厂、伟明垃圾焚烧厂等开展联合检查。五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临海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起草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5个,均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送审、公布、备案,同步进行了解读,此外,还认真开展现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六是落实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普法宣传栏、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载体,积极开展城管工作法治宣传,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城管和综合执法系统法治建设机制还不够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 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需加紧落地,部分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部分事项权责、边界需进一步厘清,法制机构力量比较薄弱亟待充实,行政执法监督的力量和手段还需强化。
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