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平稳有序推进全市学校复学工作,保障复学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复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台防指〔2020〕34号)和省教育厅、台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就学校复学物资保障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体温测温仪”
1.手持红外线测温仪。根据上阶段各学校上报的需求情况,市教育局已委托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集中采购1600支手持红外测温仪(分配明细详见附件1),各公办学校(含发展公司下属学校,下同)在分配的基础上确有不足的,由各校自行采购。民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
2.红外热成像测温仪。公办学校采购所需资金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各校根据自身资金和测温方案实际确定是否采购。公办学校只允许采购手持式和半球型(壁挂型)红外热成像测温仪,采购单价分别控制4500元和18000元以内(含税、不包括三角架、帐篷),主要指标中的测温精度控制在±0.5℃。公办学校学生数在500人以下的只允许采购手持式红外热成像测温仪1只;学生数在500人至2000人的学校可采购手持式或半球型(壁挂型)红外热成像测温仪1只,2000人以上的学校可采购2只,各校根据供货时间、价格及后续服务情况,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在3月6日前确定供货商,并确保采购的商品在3月20日前安装到位。民办学校原则上超过500人的学校需要配备一台红外热成像测温仪,超过2000人的学校需要配备2台红外热成像测温仪,可不受本通知限价、限型号规定。
二、关于“口罩”
复学前所需的口罩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采购;复学后所需的教职工口罩由市教育局协调临海市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后再行确定。
三、关于“消杀用品”
消毒水等消杀用品由学校自行采购,各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使用,并对已购置物资做好妥善登记保管。
四、关于“临时隔离室”
各校要积极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临时隔离室(点)建设,校内须设置1个隔离室。考虑到家长接送方便,原则上再在校门口外设置1个临时隔离点,隔离点宜采用防灾帐篷形式搭建。防护服(不含护目镜、手套)由市教育局统一配备,隔离室所需其他防疫物资自行采购。
各学校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确有困难的,请3月10日前与市教育局计财科联系(民办幼儿园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汇总后集中联系),联系人:屈阳明,15058612562。
附件:1.公办学校红外体温枪分配情况表
2.红外热成像测温仪有关情况介绍
临海市教育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公办学校红外体温枪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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