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效率,实现我市电子政务水平整体跃升,根据省、温州市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的决定》(乐委发〔2015〕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以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为切入点,以打造智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拓展应用领域、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强化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实施全市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共享机制,促进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基础设施统一化建设。围绕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信息化建设需求,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专业云服务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等资源,建设政府大数据平台。全面推行云服务模式,大力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推进市直机关(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下同)充分利用政府大数据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积极推动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审批独立的部门数据中心和专用网络建设。
(二)数据资源集中化管理。建立健全以政府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各部门数据向政府大数据平台集中,统一为市直机关提供共享服务。将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作为推进数据整合共享的重要抓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对申请立项新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对在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不能与其他部门互联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过验收;凡不支持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向统一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的部门信息系统,一概不予审批或者验收。
(三)技术服务社会化保障。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构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机制,将电子政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专业化社会机构,有效解决各部门自身技术力量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数据平台建设。
1.建立基础设施平台云服务。通过向云服务商购买机房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及支撑软件等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统一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平台,为市直机关提供按需分配、动态扩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实现业务数据实时、多份、异地安全存储,保证快速恢复系统故障造成的数据损失。同时,以市政府现有的中心机房设施为基础,进行“云化”改造,建立自行管理的云计算资源池,为市直机关不宜采用社会化云计算服务的关键性业务系统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
2.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和管理,优化政务城域网骨干网之间的互联构架,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加快电子政务网络改造升级,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备网建设,积极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和互联网出口整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部门业务专网合理分类并向电子政务外网或者内网迁移。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加强对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的信息安全审计和监控,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开展全市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推进网上电子身份认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政务视联网,实现高清视频大规模实时传输,逐步整合分散的视频数据资源。
(二)开展大数据共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