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卫生强市建设,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推动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实力乐清、魅力乐清、和谐乐清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镇(街道)卫生发展水平及人群健康状况,建立有效的卫生强市建设实施载体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全面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2013年,全市15%的镇(街道)通过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评审;2014年,全市累计35%以上的镇(街道)通过评审;2015年,全市累计50%以上的镇(街道)通过评审。
三、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乐清市创建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方青副市长担任组长,王爱芬(市府办)、谢明荣(市卫生局)担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市考绩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市政园林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谢明荣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创建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工作列入年度镇(街道)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获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称号的镇(街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认真组织发动。开展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有效载体。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订计划,强化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工作重心移到农村,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卫生防病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以卫生村(单位)、强卫生镇(街道)创建为平台,坚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同时要做好外来流动人员的卫生管理和健康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个阵地,努力发挥广大社区责任医生在卫生强镇(街道)创建中的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坚持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工作实效,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四、考核标准
考核须具备以下前置条件:(一)申报前两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负有完全(主要)责任医疗事故、非法行医刑事案件、严重破坏公共医疗秩序事件、非法采供血案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二)获得温州市级卫生镇(街道)以上称号;(三)申报前两年内,无被县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经调查核实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卫生行风事件。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考评标准见附件)。
五、申报与命名
开展创建活动的镇(街道),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局申报,经市卫生局同意后报温州市卫生局,年底由温州市卫生局组织考核,并报温州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授牌,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温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附件
温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组织 领导 | 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卫生强乡镇(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2 |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 创建卫生强乡镇(街道)工作无组织扣0.4分,无计划扣0.4分,无部署扣0.4分,无检查扣0.4分,无总结扣0.4分 | |
制定本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年度的卫生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实施计划 | 2 | 查阅文件、资料 | 无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扣0.5分,未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扣0.5分;无年度的卫生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实施计划扣1分 | ||
经费 投入 |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动态增长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民健康体检、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等各项卫生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 5 | 查财务报表 | 乡镇(街道)没有对卫生经费投入扣1分,每项专项经费没足额、及时到位各扣1分 | |
卫生 事业 发展 水平 | 1.申报前两年无孕产妇死亡(3分) 2.婴儿死亡率≤9‰(3分) 3.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90%以上(3分) 4.妇科常见病检查率≥85%(3分) | 12 | 1.查看县、乡镇(街道)妇幼相关报表资料 2.查看县、乡镇(街道)妇幼相关报表资料 3.查阅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抽查保健册和实地核对10份(申报检查前二年) 4.查阅体检资料,实地核对20名对象 | 1.发生孕产妇死亡不得分 2.指标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一项指标每下降5%扣1分 4.检查率每下降5%扣0.5分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43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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